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现将两级法院2023年1月份执行合同用时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3年1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887件(旧存395件,新收492件),审结324件,结案率36.52%,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67.12%和68.94%。(合同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93件(旧存23件,新收70件),审结25件,结案率26.88%,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57.38%和54.35%。
2023年1月,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100件(旧存44件,新收56件),审结43件,结案率43%,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7.64%和9.15%。(买卖合同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10件(旧存4件,新收6件),审结4件,结案率40%,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4.92%和8.7%。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324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29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0.12%,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164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50.62%。
基层法院审结的43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4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35%,达到90%的目标要求,较2022年12月(95.27%)上升0.08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2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53.49%,较2022年12月(40.87%)上升12.62个百分点。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8.39,较2022年12月(89.87%)下降个11.48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05,较2022年12月(89.09%)下降3.04个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28%,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6%,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46%。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较2022年12月(98.93%)上升0.07个百分点。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100件,调解率为28.65%。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91件,调解率为28%,中院二审调解案件9件,调解率为36%。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案21件,调解率为44.68%,较2022年12月(31.95%)下降12.73个百分点,民事调解率实现27%的目标要求。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20件,调解率为46.5%,中院二审调解案件1件,调解率为25%。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64.16天,较2022年12月(283.33天)缩短19.17天。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22.56天,较2022年12月(251.13天天)缩短28.57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01天,较2022年12月(0.6天)缩短0.59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较2022年12月(0.34天)缩短0.34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4.25天,较2022年12月(39.25天)增长5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3.81天,较2022年12月(34.44天)缩短0.63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鲍东敏、邓素云、晋巧霞、晋洋洋、孔超霞、李晋豫、李瑞清、卢伟、马秀娟、苗丹、史立平、王苗苗、武建光、徐晶晶、张凌青。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邓素云、李瑞清、马秀娟。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5.89天,较2022年12月(27.02天)缩短1.13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2.33天,较2022年12月(24.92天)缩短2.59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晋巧霞、刘真真、马秀娟、王素娟、武建光、张勇、赵凌青。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黑娟、赵凌青。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0.56天,较2022年12月(42.31天)缩短11.75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8.5天,较2022年12月(39.95天)缩短11.45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法官:陈莎莎、齐曙光、赵旭安。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50.88天,较2022年12月(162.66天)缩短11.78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46.01天,较2022年12月(138.98天)增长7.03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52.82天,较2022年12月(73.8天)缩短20.98天。
买卖合同首次执行平均用时30.92天,较2022年12月(70.29天)缩短39.37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较多,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指标。
2、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较多,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指标。
3、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长。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分析差距。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用时及上诉移转用时较长,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长。对此,基层法院相关审判执行部门要树立整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升,全面缩短用时。
(二)持续巩固,缩短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二审平均审理天数。基层法院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中院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大幅缩短,希望两级法院相关部门重点监督,密切监控,稳住态势,争取位于全省前列。
(三)强化执行,提升质效。基层法院要继续严格落实《涉企“执行合同”案件办案规范》,持续缩减案件生效到进入执行间隔用时。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应及时提醒胜诉方申请执行,通知后在送达回证上进行标注,载明通知时间和方式。不及时主动申请执行的,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胜诉方,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缩短从文书生效到进入执行的期限;执行团队要快速执行,最终实现案件全流程耗时更低。
附件: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质效情况(2023年1月)
2.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未结案件(截至20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