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现将两级法院2023年2月份执行合同用时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3年2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1392件(旧存395件,新收997件),审结783件,结案率56.25%,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64.49%和66.47%。(合同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127件(旧存23件,新收104件),审结71件,结案率55.9%,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56.22%和56.35%。
2023年2月,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175件(旧存44件,新收131件),审结97件,结案率55.42%,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8.47%和8.23%。(买卖合同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12件(旧存4件,新收8件),审结7件,结案率58.33%,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4.23%和5.56%。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783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72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85%,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37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7.89%。
基层法院审结的97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9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91%,达到90%的目标要求,较2022年1月(95.35%)上升1.56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47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8.45%,较2022年1月(53.49%)下降5.04个百分点。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72,较2022年1月(78.39%)上升8.33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75,较2022年1月(86.05%)上升5.7个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36%,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44%,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64%。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与2022年1月相同。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225件,调解率为26.6%。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209件,调解率为28%,中院二审调解案件16件,调解率为22.5%。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案40件,调解率为38.46%,较2022年1月(44.68%)下降6.22个百分点,民事调解率实现27%的目标要求。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39件,调解率为40.2%,中院二审调解案件1件,调解率为14.2%。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69.54天,较2022年1月(264.16天)增长5.38天。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19.55天,较2022年1月(222.56天)缩短3.01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01天,与2022年1月相同,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较2022年1月相同,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1.2天,较2022年1月(44.25天)缩短3.05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2.87天,较2022年1月(33.81天)增长0.94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鲍东敏、邓素云、晋巧霞、晋洋洋、孔超霞、李晋豫、李瑞清、卢伟、史立平、王苗苗、武建光、张凌青。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邓素云、李晋豫、李瑞清、马秀娟、史立平。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5.68天,较2022年1月(25.89天)缩短0.21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19.88天,较2022年1月(22.33天)缩短2.45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晋巧霞、卢伟、刘真真、马秀娟、史立平、武建光、徐晶晶。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黑娟、赵凌青。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3.25天,较2022年1月(30.56天)增长2.69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3.71天,较2022年1月(28.5天)增长5.21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法官:齐曙光、石林、谢高锋、赵旭安。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71.08天,较2022年1月(150.88天)增长20.2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42.49天,较2022年1月(146.01天)缩短3.52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49.42天,较2022年1月(52.82天)缩短3.4天。
买卖合同首次执行平均用时39.77天,较2022年1月(30.92天)增长8.85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较多,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指标。
2、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较多,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指标。
3、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长。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分析差距。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用时及上诉移转用时较长,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长。对此,基层法院相关审判执行部门要树立整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升,全面缩短用时。
(二)持续巩固,缩短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二审平均审理天数。基层法院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中院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大幅缩短,希望两级法院相关部门重点监督,密切监控,稳住态势,争取位于全省前列。
(三)强化执行,提升质效。基层法院要继续严格落实《涉企“执行合同”案件办案规范》,持续缩减案件生效到进入执行间隔用时。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应及时提醒胜诉方申请执行,通知后在送达回证上进行标注,载明通知时间和方式。不及时主动申请执行的,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胜诉方,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缩短从文书生效到进入执行的期限;执行团队要快速执行,最终实现案件全流程耗时更低。
附件: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质效情况(2023年2月)
2.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未结案件(截至202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