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现将两级法院2023年5月份执行合同用时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3年5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3158件(旧存394件,新收2764件),审结2483件,结案率78.62%,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65.27%和64.95%。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287件(旧存23件,新收264件),审结237件,结案率82.57%,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57.89%和56.97%。
2023年5月,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385件(旧存44件,新收341件),审结292件,结案率75.84%,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8.05%和7.64%。(买卖合同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29件(旧存4件,新收25件),审结24件,结案率82.75%,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5.46%和5.77%。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2483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231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3.35%,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1154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6.48%。
基层法院审结的292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28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89%,达到90%的目标要求,较2023年4月(96.12%)下降0.23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13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6.23%,较2023年4月(46.98%)下降0.75个百分点。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38%,较2023年4月(86.85%)上升2.53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44%,较2023年4月(91.38%)上升0.06个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5%,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3%,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5%。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8%,较2023年4月(99.6%)上升0.08个百分点。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6%。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740件,调解率为27.21%。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697件,调解率为28%,中院二审调解案件43件,调解率为18.1%。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案115件,调解率为36.39%,较2023年4月(34.92%)上升1.47个百分点,民事调解率实现27%的目标要求。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109件,调解率为37.3%,中院二审调解案件6件,调解率为25%。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87.44天,较2023年4月(285.06天)增长2.38天。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49.5天,较2023年4月(223.85天)增长25.65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较2023年4月(0.01天)缩短0.01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较2023年4月相同,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6.81天,较2023年4月(38.2天)缩短1.39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0.49天,较2023年4月(30.73天)缩短0.24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鲍东敏、邓素云、郭辉鹏、晋巧霞、晋洋洋、孔超霞、李晋豫、李瑞清、卢伟、史立平、王苗苗、王素娟、武建光、张凌青。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3.39天,较2023年4月(23.92天)缩短0.53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19.6天,与2023年4月相同,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晋巧霞、卢伟、马秀娟、史立平、武建光。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黑娟、卢伟、赵凌青。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3.46天,较2023年4月(34.89天)缩短1.43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8.79天,较2023年4月(30.75天)缩短1.96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法官:陈莎莎、石林、王江伟、谢高锋。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法官:陈莎莎、王江伟、谢高锋。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97.83天,较2023年4月(193.03天)增长4.8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71.68天,较2023年4月(144.6天)增长27.08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46.76天,较2023年4月(47.3天)缩短0.54天。
买卖合同首次执行平均用时43.19天,较2023年4月(43.11天)增长0.08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较多,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指标。
2、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较多,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指标。
3、合同纠纷生效案件及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长。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分析差距。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用时及上诉移转用时较长,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长。对此,基层法院相关审判执行部门要树立整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升,全面缩短用时。
(二)持续巩固,缩短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二审平均审理天数。基层法院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中院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大幅缩短,希望两级法院相关部门重点监督,密切监控,稳住态势,争取位于全省前列。
(三)强化执行,提升质效。基层法院要继续严格落实《涉企“执行合同”案件办案规范》,持续缩减案件生效到进入执行间隔用时。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应及时提醒胜诉方申请执行,通知后在送达回证上进行标注,载明通知时间和方式。不及时主动申请执行的,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胜诉方,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缩短从文书生效到进入执行的期限;执行团队要快速执行,最终实现案件全流程耗时更低。
附件: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质效情况(2023年5月)
2.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未结案件(截至202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