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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纠纷 两年官司未了断 法官巧解 两邻居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03-09-18 09:39:41


    近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刘某诉王某侵权一案中,执行员在律师和村委的协助下,利用执行中调解的方法,使长达五年的纠纷、打了两年的官司没有解决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1992年刘某、王某在济源北街钟楼市场大门南侧座东向西建了四层楼房一栋。1995年刘某、王某在两家楼房的东侧边开辟一条通道,供两家人出入通行,当年刘某将其楼房东边二楼阳台下用砖封闭,并留一个后门。封闭后,东侧留有1.75米宽通道,刘某、王某两家共同通行。1996年6月20日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处为刘某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该建筑在刘某房产证登记的土地使用范围内。1996年6月底,刘某、王某两家为楼东边的出路发生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无果。1999年11月1日,王某用砖和杂物将刘某一楼后门堵住,致刘某不能通行。

    1999年济源法院受理了此案,审理后认为,刘某用砖将其楼房后二层阳台封门,未超出其房产证登记的土地使用范围,封闭后东侧仍有1.75米宽的通道,并不影响王某通行。王某用砖和杂物将刘某门堵住,妨碍刘某的通行,属侵权行为,应当停止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撤除堆放在刘某后门的砖和杂物。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二审维持原判。刘某前后打了两年官司,此事仍没有得以解决。

    目前,法院在此案的执行中,巧妙地运用执行调解的办法,将此案顺利执结,两邻居也化干戈为玉帛,和好如初。以前,对于难以执行的案件多是采取强制措施,而执行调解同样是一种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可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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