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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转破产案件线上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07:52:44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破产案件审理信息系统措施资源、信息资源、财产处置资源共享,现就执行转破产案件线上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1、统一在全国法院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进行执转破案件办理,所有案件均录入平台,严禁案件“体外循环”。对承办法官、书记员进行平台操作知识培训,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填写、更新案件信息。

2、执行法院应将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案件卷宗电子化,通过“执行移送破产”模块移送至破产受理法院立案部门,受移送法院立案部门形式审查,认为符合移送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移送材料当日将案件信息录入全国法院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以“破申”作为案件类型代字编制案号登记立案,同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进行实质审查。

3、破产审判部门应当在收到移送材料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裁定作出后,及时上传至全国法院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并在三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执行法院。执转破案件的受理时间以受移送法院作出受理裁定之日为准。

4、执行办案平台和破产案件办理平台已实现部分案件信息共享,全国法院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内嵌“执行查控申请”“查询关联执行案件”模块,要充分利用财产查控功能查询债务人企业的银行账户及关联执行案件等。执行法院收到平台反馈的执行转破产案件受理信息后,要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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