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学习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8月31日下午,济源中院组织开展“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邀请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于军同志为全体干警作专题辅导授课。
于军大队长结合示范区当前正在开展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从近年来发生在济源的交通安全事故讲起,详细讲述了安全驾驶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形象直观地展示了违反交通规则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干警们对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于军大队长特别提醒大家:严禁酒驾醉驾,骑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超速行驶、过红绿灯路口要仔细观察路况,以及出行中需注意的事项等。
最后,济源中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新伟强调,希望全体干警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共筑文明交通,共享平安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