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走深走实,4月27日,济源中院召开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分党组书记、院长石文灵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分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宏伟主持会议。
会上,济源中院分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东平宣读了《济源中院关于表彰2022年度文明庭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身边好人的决定》,中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新伟传达学习了《济源示范区文明单位创建负面清单》和《关于2022年度济源示范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核情况通报》。
随后,济源中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宏伟对202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3年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最后,济源中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石文灵结合中院实际,从充分认清法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明确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任务,务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等三个方面为全院干警做动员讲话。
石院长指出,今年恰逢示范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较往年相比,在目标任务、标准要求、考核办法、测评内容等都有了新的界定和阐述,不仅考察我们的创建氛围、创建活动、创建设施,更综合考察我们的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来之不易,我们要按照省、示范区文明办2023年创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找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干警素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社会形象,确保今年复查工作圆满成功。
石院长强调,要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对标创建测评体系,落实上级创建要求,找准自身定位,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责任、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努力提高全院整体文明程度,促进法院审判质效工作取得新的长足发展,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今年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以审判执行为核心的全院工作结合起来,与济源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结合起来,确保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一体推进,为打造有特色、有内涵、有品位、有情怀的文明法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