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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级法院2024年1月执行合同用时及涉企案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9 15:29:09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根据市营商办要求,对涉企案件全流程管控,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现将两级法院2024年1月份执行合同用时及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同类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1347件(旧存396件,新收951件),审结613件,结案率45.5%,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73.32%和77.69%。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131件(旧存25件,新收106件),审结46件,结案率35.11%,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65.03%和69.7%。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613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56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82%,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37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61.17%。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2.7%,较2023年12月(89.88%)下降7.18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4%,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3.48%,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7%。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194件,调解率为29.44%。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194件,调解率为31.65%,中院二审调解案件0件,调解率为0%。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20.18天,较2023年12月(276.32天)减少56.14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与2023年12月(0天)一致,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7.75天,较2023年12月(32.42天)缩短4.67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9.55天,较2023年12月(22.21天)增长7.34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8.1天,较2023年12月(32.07天)增长6.03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35.01天,较2023年12月(191.65天)减少56.64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45.92天,较2023年12月(47.36天)减少1.44天。

三、涉企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月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1104件,其中旧存362件,新收742件,已结413件,未结691件,结案率37.4%。

其中中院受理涉企案件142件,其中旧存33件,新收109件,已结53件,未结89件,结案率37.32%。

基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962件,其中旧存329件,新收633件,已结360件,未结602件,结案率37.42%。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539件涉企一审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52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85%,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288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53.43%。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涉企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66.34%。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2.45%,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53%。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调解结案80件,调解率为23.46%。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73件,调解率为24.74%,中院二审调解案件7件,调解率为15.22%。

四、涉企案件用时情况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8.43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涉企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30.05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7.57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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