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涉企执行一方面关系着当事人自身权益的实现,一方面关系着经济的长远发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济源中院坚持将执行工作融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全力提升执行效能,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措施,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解决执行难,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1月,我院受理某砼业公司申请执行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书,确认李某尚欠某砼业公司商品砼货款约11.8万元,并约定李某应于2023年10月1日前分期付清全部货款。因李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砼业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李某释法说理、商量还款事宜,并敦促李某与某砼业公司尽快协商,同时也向李某的父亲及妻子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说服教育下,李某主动向某砼业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欠砼货款,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济源中院依托“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将依法服务发展落实到经济运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筑牢营商环境基石,提升综合治理执行难效能,为护航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司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