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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法“枫”景】母亲告子谁之过?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05-30 17:44:17



 

母亲告儿子,这样的事很罕见,也正是因为罕见,可见这类案件的矛盾有多么尖锐和不可调和。近日,济源中院民一庭法官陈莎莎调解结案一起母亲起诉儿子的继承纠纷案件,化解了家庭矛盾,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家庭和睦的愿望。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系母子关系。二人均系被继承人赵某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赵某因与父母关系不和,长年在外地生活,与家中联系较少。赵某父亲病逝后,王某劝说赵某回家。赵某回家生活后,与母亲王某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母子二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产生了重大分歧,母亲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该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案件的承办法官陈莎莎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详细询问案件的具体成因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了解到母子二人都希望能够消除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谐,陈莎莎法官确定了调解方向,并成为了母子二人的沟通桥梁,替他们互相传递各自的想法和愿望。通过陈莎莎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母子二人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修复了彼此之间感情的裂痕和嫌隙,实现了家庭和睦的愿望。

民一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济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赵琰、陈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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