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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促学强业务 以考促干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4-06-07 08:34:08



 

济源中院民事审判条线建立“月考”制度,定期组织辖区两级法院民事法官参加考试,既考政治理论,又考法律业务,既考审判理念,又考裁判标准,既考书本知识,又考司法实务,不断提升民事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以考促学、以考促干中提升审判质效。

济源两级法院考试现场

 

求木之长,必固根本

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案件总量中占据比例最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特别是依法能动履职审理好涉及中小企业案件,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事关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在案件增长较快、新类型案件频发的形势下,济源中院分党组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民事法官既要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又要坚持边干边学,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知识,及时更新知识结构、跟上时代步伐,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案件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于是,民事审判条线建立起了“月考”制度,旨在通过考试督促民事法官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和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

 

 

济源中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石文灵现场督导

 

学有所悟,而后笃行

在“月考”制度的要求下,民事法官不断加强学习,当学习成了一种习惯,“要我学”和“我要学”之间则实现了无缝对接。民事法官通过参加党支部会议、庭务会议等,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争做有信仰有情怀的法官。通过学习省法院条线通报、定期讲评发回改判案件、编印《民商事案件裁判思路》,盯问题、抠指标、定任务,不断统一裁判尺度,及时整改落后指标。通过组织、参加“悦读.思法”读书沙龙、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在研讨中碰撞出火花、升华了认识。考试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从最初的分管院领导出题,到中院三个民事审判部门的负责人轮流出题,近期又采取“谁出题谁讲解”这一方式。出题人从审判实践中找问题、出试卷,法官们在答题中对号入座、未雨绸缪。于是经常见到这样的场景,法官遇到了难题,都要向出题人反映:“下次考试设计一道这样的题目吧,看看大家怎么解......”。“月考”制度,将“学”与“行”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使知识切实发挥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自实施“月考”制度以来,两级法院民事审判质效多个指标趋优发展,民事调解率上升至30%,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不断上升。法官们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诠释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审理的新能源电动车在小区安装充电桩案件,经过走访调查,协调物业、消防,予以妥善解决,案件被豫法阳光公众号转发,阅读量过万,获得一众好评。审理的王某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省法院评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诉前化解的深圳某公司诉济源某快捷酒店商标侵权纠纷,成功将“侵权”变“加盟”,实现了双赢......类似的案件不胜枚举,无论案件大小,法官们总能运用所学,义正词严讲法理、循循善诱讲事理、感同身受讲情理,解决双方的矛盾,换来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法律知识的学习应用,解决了“已病”,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学习应用,则预防了“未病”,民事法官们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他们与市妇联联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针对山区高彩礼现象开展“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法治宣传,并就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司法建议,受到示范区妇联高度重视、及时反馈。

目前,济源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条线已经组织五次考试。今后的工作中,济源中院将不断完善考试制度,拓宽考试内容,创新考试形式,运用考试结果,不断增强民事法官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引导法官,在办案实务中传递司法理念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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