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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级法院2024年1-6月执行合同用时及涉企案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1 21:09:58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根据市营商办要求,对涉企案件全流程管控,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现将两级法院2024年1-6月执行合同用时及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同类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6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5214件(旧存395件,新收4819件),审结4370件,结案率83.81%,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73.36%和73.66%。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408件(旧存25件,新收383件),审结346件,结案率84.8%,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63.31%和64.92%。

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618件(旧存33件,新收585件),审结526件,结案率85.11%,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8.91%和8.87%。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52件(旧存4件,新收48件),审结45件,结案率86.53%,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7.93%和8.44%。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4370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410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3.98%,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252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57.78%。

基层法院审结的526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50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25%,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324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61.6%。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24%,较2024年1-5月(91.09%)上升0.15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87%,较2024年1-5月(90.76%)上升0.11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2%,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13%,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4%。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2%,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1%。。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1602件,调解率为33.97%。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1540件,调解率为35.24%,中院二审调解案件62件,调解率为17.92%。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213件,调解率为37.3%。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204件,调解率为38.78%,中院二审调解案件9件,调解率为20%。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83.88天,较2024年1-5月(278.34天)增加5.54天。

买卖合同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36.25天,较2024年1-5月(236.49天)减少0.24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1-5月(0天)一致,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1-5月(0天)一致,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1.18天,较1-5月(31.29天)缩短0.11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6.63天,较1-5月(25.96天)增长0.67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5.18天,较2024年1-5月(26.16天)缩短0.98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5.875天,较2024年1-5月(26.75天)缩短0.875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2.11天,1-5月(43.95天)缩短1.84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7.22天,1-5月(40.07天)缩短2.85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67天,较2024年1-5月(164.26天)增加2.74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26.28天,较2024年1-5月(129.32天)减少3.04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79.81天,2024年1-5月(76.06天)增加3.75天。

买卖合同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77.58天,2024年1-5月(75.60天)增加1.98天。

三、涉企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6月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3956件,其中旧存323件,新收3633件,已结3257件,未结699件,结案率82.33%。

其中中院受理涉企案件426件,其中旧存29件,新收397件,已结363件,未结63件,结案率85.21%。

基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3530件,其中旧存294件,新收3236件,已结2894件,未结636件,结案率81.98%。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2626件涉企一审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242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19%,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1160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4.17%。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涉企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7.65%。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1%,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6.97%,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93%。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调解结案825件,调解率为27.45%。其中基层法院调解结案775件,调解率为29.1%,中院调解案件50件,调解率为14.62%。

四、涉企案件用时情况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1.03天,比1-5月(41.6天)缩短0.57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涉企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5.72天,比1-5月(26.9天)缩短1.18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0.53天,比1-5月(41.72天)缩短1.19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未达到目标要求。

2、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及首次执行平均用时大幅增长。

3、涉企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未达到目标要求。

六、下步工作要求

分析原因,缩短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中院各业务庭要分析原因,密切监控,稳住态势,尽快缩短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二)紧盯薄弱指标,强化督促指导。基层法院要及时研判分析上诉案件情况,控制上诉案件总量,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尽快将指标提升至合理区间。

(三)强化执行,提升质效。基层法院要继续严格落实《涉企“执行合同”案件办案规范》,持续缩减案件生效到进入执行间隔用时。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应及时提醒胜诉方申请执行,通知后在送达回证上进行标注,载明通知时间和方式。不及时主动申请执行的,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胜诉方,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缩短从文书生效到进入执行的期限;执行团队要快速执行,最终实现案件全流程耗时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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