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交通执法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道路交通执法行政争议,近日,济源中院行政庭联合济源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召开规范交通执法府院联动工作座谈会。济源中院分党组成员、翟宏伟副院长出席会议,会议由济源中院行政庭庭长石林主持,行政庭全体干警、交警一大队教导员及一线执法干警代表参加,并特别邀请市民、律师等交通参与者代表参加。
座谈会上,交通参与者代表结合日常出行,围绕柔性执法、商圈临时停车、应急车道使用、酒驾查处等问题提出咨询和建议。交警一大队教导员逐一进行政策解读并坦诚回应。随后,教导员结合辖区实际,系统介绍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情况,重点对违停处罚标准、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属性认定、酒驾醉驾法律界定等热点问题作了宣讲,并结合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翟宏伟副院长指出,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可能因违规面临被处罚的情形,因此必须不断增强守规意识。交警部门在依法履职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双方作为道路交通的共同体,应相互理解:交通参与者要理解严格执法是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畅通和城市形象;执法者也要理解群众的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因交通违规被处罚提出的各种异议。群众提出的“柔性执法”建议,既有针对性,又有现实性,这就要求执法者要善于把握执法原则性与执法方法灵活性的统一,要在法律框架内文明执法、善意执法,把信息化条件下有温度的执法贯穿到每一起案件中。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把程序关,确保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作出行政处罚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尤其在告知、保障陈述申辩权、送达文书等环节,要坚决杜绝因程序瑕疵引发行政争议或导致败诉风险。二是强化证据链,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一线执法人员要增强证据意识,依法全面及时取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避免关键证据缺失、证据矛盾、执法人员无证、后补签名等问题,确保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是注重源头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等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依法合理适用裁量基准,彰显执法温情。同时畅通当事人申诉、复议渠道,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和诉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此次座谈会是一个新的起点,双方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沟通、增进共识,共同为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