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淌血的心灵谁来抚慰

  发布时间:2003-09-27 10:54:34


    现在,当熟人见面时,将老掉牙的“你吃了吗”问候语,改成了“你离了吗”,离婚成了现代人追求的“时尚”。据美国统计,在过去的100年来,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离婚告终,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离婚。美国如此,在我国,离婚率也在逐年增长,1980年以来离婚率从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目前,专家预测我国的离婚率以每年200万对的速度增长。在济源市,离婚案件已占民事案件的20%左右,在市场经济潮起潮涌的当今社会,有些青年夫妇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时,却在玩着“合则聚,不合则分”的婚姻游戏,在他们看来,结婚和离婚都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离婚了留下孤独无助的孩子,可他们的行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有谁考虑过?留下一颗颗

                              淌血的心灵谁来抚慰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生在幸福家庭中的孩子是快乐的。然而,对那些父母离异或婚姻走向死亡的孩子来说,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鲁迅先生也曾经呐喊过:孩子无罪。

    [镜头之一:]“孩子,你曾是妈妈的心头肉,父母的骄傲,可如今你也怨不得妈妈。”

      法庭审理刚刚结束,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陆续从法庭走出来,一位大约十一、二岁的小男孩,突然朝一个中年妇女又踢又打,被闻声而来的法警拉开。

    这是发生在2002年9月26日豫西北某法院审判楼上的一幕。小男孩名叫佳佳,今年12岁。被打的女人是佳佳的母亲,名叫冯秋娥。佳佳之所以动手打他的母亲,缘于他父母的离婚。

    佳佳原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1990年,23岁的冯秋娥和22岁的高锋(佳佳的父亲)经过半年的自由恋爱之后,两人走进行了圣神的婚姻殿堂。婚后,小俩口的日子过得有滋有昧,十分美满。一年后,小佳佳出生了,为这个家庭带来了更大的欢乐。尽管高锋仅是市里一家医院的维修工,生活穷了点,但是一家三口仍然其乐融融,可好景不长。2000年秋天,冯秋娥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迪吧,为了照看生意,冯秋娥晚上经常不回家,与丈夫的沟通也越来越少,从此为这个幸福的家庭蒙上了一层厚厚的乌云。高锋怀疑妻子有了外遇,开始时,双方仅仅是拌嘴,后来发展到出手相打。双方在一起过得越来越不舒心,越来越勉强,终于冯秋娥提出了离婚,双方遂于2001年5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佳佳由他的父亲抚养。离婚后,由于双方心里都放不下孩子,在同年12月又复婚。复婚后,双方依旧吵打不休,冯秋娥于2002年2月又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状。父母的婚变,也将年幼的小佳佳带入了不幸之中。

    佳佳在父母第一次协议离婚后,和父亲住在一起,离婚后的日子里,高锋的情绪极度低落,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性情变得十分暴躁,经常外出和朋友喝酒,喝完了酒,回到家里对着小佳佳大喊大吵,吓得他躲在被窝里,一脸的惊恐。

    父母的复婚,并没有使小佳佳享受到家庭的温暖,相反,耳闻目睹的却是父母不断的、无休止的“巴以”冲突。每次吵打后,佳佳的母亲摔门而去,父亲则去借酒消气,谁也不管孩子,小佳佳连顿饭也吃不上,更不用说享受一下父母的关爱,享受父母之爱,对他来说,那已是一种奢侈。2001年阴历大年三十,佳佳的母亲正在家中包饺子,因为一句话,双方又争吵起来,并且愈演愈烈,突然,高峰像一头被激怒的斗牛,揪着冯秋娥的头向墙上撞去,小佳佳急了,上前拉父亲,高锋正在气头上,一脚把小佳佳踹出老远。

    此时此刻,别人家的孩子都在吃饺子、放鞭炮,高高兴兴地过大年,小佳佳却躲在墙角默默地哭泣,受伤的心在滴着血。在这次休战后,佳佳的父母再次提出了离婚,小佳佳的心里充满了恐惧和无助。

    当佳佳的父母走进法庭接受法庭审理时,小佳佳则显得更加可怜与无助。法庭上,冯秋娥和高峰谁都不愿抚养佳佳。

    佳佳的母亲说:我没有工作,一点收入也没有,靠朋友接济生活。如果孩子归我,要求分割房产。

    佳佳的父亲则说:我也没有正式工作,只能偶尔打些小工,生活没有保障,且每天上班十一个小时,没空照顾孩子,并且孩子的母亲与孩子感情深厚,由她抚养,对孩子有利。

    为了个人的即得利益,他们像踢皮球一样将孩子踢来踢去,当法官问佳佳愿意跟谁生活时,佳佳则哭着说愿意跟母亲生活。

    但是,佳佳母亲的生活确实困难,无稳定的经济收入,缺乏抚养孩子能力,而其父亲在医院当维修工,尚有一定的收入。法院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及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判决佳佳归其父亲抚养。佳佳听到没把自己判给母亲抚养很不高兴,加之法庭上母亲执意不要他,引起了他的愤恨,在走出法庭后,小佳佳气愤地向母亲举起了拳头。

    [镜头之二:]小蒋红的心凉了,他不知道该去那儿祈求温暖。“既然没人要我,何必当初生我。”

      当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悄悄结合时,一个新的生命就开始步入了自己的征程,经过十月漫长的孕育,一个新生命就降临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他们的父母又是怎样对待和爱惜这个来自不易的生命的呢?

    蒋红的父母蒋乾和苗粉香是2000年6月离的婚。他们之间的家庭战争早在1998年的秋天就暴发了。从那以后,他的父母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打,蒋红5岁、6岁的生日都是在父母的吵骂中度过的。父母离婚时,经法庭调解,蒋红由父亲蒋乾抚养,他的母亲不承担抚养费。自从2001年4月蒋红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结了婚,蒋红便和爷爷蒋志坚住在一起,从此之后父亲就很少再来看他。蒋红的母亲仅在2001年春天的时候,给蒋红送过一身单衣和一双凉鞋,就再也没来看过他。小蒋红虽然有爷爷照看着,但他感觉自己好像没了父亲和母亲,没有人再像父母那样疼他爱他了。

    随着蒋红升入一年级,蒋红的学费、生活费在不断增加,而蒋红年届古稀的爷爷本来生活就不富裕,加上小蒋红,生活更是日益艰难。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蒋红的爷爷以监护人的身份代蒋红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红的父母每月支付蒋红生活费80元;学费由两人均摊。

    这样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可在法庭上,蒋红的父亲蒋乾说现在给别人干建筑活,打点小工,月收入在300元左右,无经济能力一个人抚养,而蒋红的母亲苗粉香则始终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孩子由蒋红的父亲自行抚养。不愿再给蒋红抚养费。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蒋红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

    蒋红的母亲苗粉香不服一审判决,以原判认定蒋志坚为蒋红的法定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蒋红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依法为其法定监护人并履行监护职责。蒋红虽自2001年4月起一直跟随其爷爷共同生活,但不能以此认定蒋志坚为蒋红的法定监护人。原判以蒋志坚为蒋红的法定监护人提起诉讼,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遂于2002年7月20日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驳回了蒋红的诉讼请求。

    一纸终审裁定,让小蒋红的心凉了,他不知道该去那儿祈求温暖,那淌着血的心该由谁来抚慰?只能向上苍哭诉自己的苦衷:“妈妈呀,妈妈,你们都不要我了,何必当初生我。”

      渐入冬季,不知道小蒋红有没有抵挡寒冷的厚衣裳,但是,失去了父母的疼爱,小蒋红的心一定很冷、很冷。

    [镜头之三:]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小刘洋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新”妈妈的爱

    刘洋今年已经5岁了,在他的脑海里还有一位妈妈,可爸爸不让他见,有时还狠狠地训他,每当这个时候,小刘洋就非常想妈妈,他说:“我恨爸爸和妈妈,爸爸常吵我,妈妈也不来看我。”

      其实,并不是刘洋的母亲不去看他,她连孩子在哪儿都不知道,对孩子的思念使得她干什么事都心不在焉。2002年9月22日,无法忍受思子之痛的何珍将孩子的父亲刘东君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刘东君协助她行使子女探望权。

    何珍和刘东君离婚是在2001年8月,那时刘洋才刚满4岁。对于小刘洋来说,他还不清楚离婚是怎么回事,只知道爸、妈要分开过了,再也不能和爸妈在一起吃、一起玩、一起睡觉了。

    离婚时双方协商约定,孩子刘洋由男方抚养。当时,刘东君在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业务非常忙,加上孩子小,由别人带着,何珍不放心,她就让孩子先和自己住,并继续在原来的蓝天幼儿园上学。刘东君也同意了。

    何珍心里明白,说不准哪一天,孩子就要离开自己了,所以格外疼爱刘洋,并在努力加深着孩子对自己的印象。每逢星期天就带小刘洋去公园玩,到商场给小刘洋买各种玩具;或者在家里给刘洋讲故事,做好吃的,变着法儿让小刘洋开心。那段日子里,小刘洋过得非常快乐和幸福,母亲的印象也在他幼小的心里扎下了根。

    然而,这种幸福的日子仅持续了三个月。2001年12月,刘东君和另一个女人吴丽结了婚,刘东君便向何珍提出,要把孩子带走,当刘东君说这句话的时候,何珍感到心里如刀剜般的疼痛,但是有约在先,何珍无奈地把孩子交给了刘东君。

    在随后的一年里,何珍每月都要去幼儿园看刘洋两次,给刘洋带去好吃、好玩的,风雨无阻。每次,小刘洋都嚷着要跟妈妈走,何珍哄着孩子说:“洋洋乖,妈妈工作忙,你好好跟着爸爸,”这时,小刘洋便噘起小嘴,一副十二分不满意的神情。

    小刘洋在刘东君家里生活的时候,经常吵着要妈妈。吴丽对刘洋也非常疼爱,千方百计哄小刘洋高兴,可小刘洋就是不买她的帐,有时在客人前还冲着吴丽嚷:“你不是我妈妈。”让刘东君和吴丽非常尴尬 。

    刘东君和吴丽决计让孩子忘了她的亲生妈妈。刘东君就给刘洋改了名字叫刘明。有一次在幼儿园,小刘洋问何珍:“妈妈,爸爸给我改名字叫刘明,他为什么给我改名字呀?”

      何珍闻此,非常愤怒,立即找到刘东君质问为什么不给她说就给孩子改了名,双方还为此大吵了一场。

    2002年8月,在刘洋生日晚会上,吴丽在向小刘洋祝贺时,说:“祝我们的明明忘记过去,快快乐乐的生活”,并对小刘洋说:“要做最疼明明的好妈妈”。小刘洋把嘴一噘,“你不是我妈妈。”,还伸手打翻了吴丽递给她的蛋糕。小刘洋为此还挨了刘东君一顿打。

    刘东君觉得不能让孩子生活在“两个妈妈”的阴影之中,让两个家庭都不快乐,就和吴丽商量给孩子转学。

    2002年暑假刚过,刘东君就给刘洋在蓝天幼儿园办了退园手续,给刘洋转了学。

    何珍在小刘洋转学的那段时间里,工作特别忙,就没去看孩子。到了今年9月中旬,何珍抽了一个星期天去看孩子,却听幼儿园的老师说,刘洋在月初已转走了。

    何珍忙打电话质问刘东君,刘东君说:“孩子你别操心了,他在我们这儿过得很快乐,你别再来打搅我们平静的生活了。”说完,就把电话挂了。何珍向刘东君的朋友打听,他们都说不知道。以后,何珍再给刘东君打电话,刘东君总是关机。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洋的父亲始终没有露面。最后,法庭缺席判决刘东君每月协助何珍探望刘洋两次。

    何珍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却见不到孩子,刘东君一直躲着她。她不知道哪天才能见到孩子,思子之痛一直在折磨着她。

    刘洋自从转学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妈妈,隔几天就嚷嚷着要妈妈。吴丽就哄他:“那个妈妈坏,不要明明了,你呆在妈妈这里,妈妈和明明一块玩,给明明买新衣服。”有时,吴丽烦了,就对小刘洋说:“再吵,就把你扔到大街上,让坏人把你卖了。”小刘洋被吓坏了,更是吵着要妈妈。

    [呼唤:]家,是心灵的港湾,美满的婚姻是孩子幸福的源泉。孩子需要一个幸福的“家”

    人们常说,一次失败的婚姻,将给一个女人造成一生难以愈合的心灵伤痛。然而,一次失败的婚姻,给身处其中的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怎用一个“伤痛”来轻描淡写了得。

    一位经历过父母离婚的19岁的女孩这样:我爸爸妈妈已经离婚7年了,我也由12岁的小孩长成了少女。让我回忆爸妈离婚的过程,我很想哭,尽管现在和妈妈过着平静、温馨的生活……爸妈离婚时,我感觉没有了家,但还有爸爸,有妈妈。爸爸今年春天结婚了(是别人告诉我的),我感觉自己又没有了爸爸,他的心已属于另一个女人,不会为我分心了。虽然他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可我不信。

    最后,这个女孩还说,我想对大人们说一句:如果你们想离婚的话,就在孩子没有出世的时候离,或者孩子上大学时再离,千万别在孩子年幼时,这个时候我们的心灵太脆弱,巨大的打击往往会使我们不知所措,关键的时候学习荒废了,影响终生,让我们也悔恨终生。

    是啊,在离婚中,最受伤害的还是孩子,他们才是婚姻的最大牺牲品。尤其像文中提及的三位男孩,凭什么让他们幼稚的心灵承受如此巨大的不幸。正如19岁的女孩所说,这个时候,他们心灵太脆弱了,巨大的打击往往会使年少的他们失去信心,失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他们因缺乏父母的关爱,变得冷漠、孤僻,有的人甚至走上歧路。

    离婚的大人们啊,孩子何辜?诚然,有时候离婚是无可避免的。但,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离婚绝不意味着与孩子就断绝了一切关系。那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怎能因此而断绝?那至纯至真至善的父母深情怎能因此而阻隔?孩子可以没有父亲或母亲,但绝不能没有亲情。孩子需要的不仅是衣食无忧,更需要心灵的关爱。所有离婚的大人们,作为父母,决不能让孩子在失去父亲或母亲后,再失去父爱或母爱,失去亲情的眷顾和呵护。为了孩子,请你们在离婚的时候三思而行,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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