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案件质量,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体现司法为民宗旨,10月13日晚上,济源中院召开了民事案件业务指导座谈会。济源中院民一、民二庭的庭长、副庭长和济源市法院的30余名民事审判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济源中院民一、民二庭在会上对5月份以来济源市法院上诉案件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了情况通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济源中院万金生副院长对两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济源市法院王绍方副院长就如何认真解决目前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贯彻落实中院的指导意见,如何进一步提高市法院的民事审判水平发了言。
济源中院自今年5月份受理案件以来,共受理各种民事上诉案件112件,审结44件。总体上看,上诉案件的裁判文书均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裁判文书式样和关于裁判文书改革精神制作;多数案件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恰当;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清楚,说理透彻;卷宗按照顺序和要求进行装订,并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但同时也发现,部分上诉案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在裁判文书方面,存在语言不够精练,措辞不够准确,数字使用不够规范,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称谓和排列不适当等问题;在合议庭笔录方面,存在着合议庭笔录过于简单,评议时仅对案件事实和判决意见进行评议,对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未进行评议等问题;在卷宗方面,存在着卷宗里有圆珠笔书写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没有分类排列,庭审笔录过于潦草等问题;在程序方面,存在着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未告知当事人,不该合并审理的案件合并审理,不该追加的当事人而追加当事人,判决书主文与合议庭评议意见不一致等问题。
万金生副院长在讲话中要求,两级法院的民事审判人员要正确地对待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要在业务指导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和问题。一是要通过业务学习来提高自己的审判水平。学习包括审判理论、审判实践两方面。我们两级法院的审判人员基本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实践经验比较缺乏,特别是年轻同志要注意虚心学习,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只有服务于实践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二是要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审判中,我们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办好每个案件,但同时还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判工作中,要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对一些需要及时审结的案件,要集中人力物力,依法快审快结;对情况复杂、具有特殊性的案件,在法定审结期限内审结,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要按法定程序报批延期。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指导,把好案件质量关。庭长、副庭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采取一些有效的、灵活多样的形式,从程序上、实体上、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同时还要多关心年轻同志的成长与进步。同志之间也要相互多学习、多监督、多提醒,达到相互促进和提高。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民事审判人员处在审判第一线,与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不仅要慎独、慎交、慎初、慎欲,更要有坚强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种廉洁自律规定,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属于自己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五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工作作风。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讲究审判艺术和工作方法;要端正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严禁冷、横、硬;处事要冷静,不能急躁;说话要有理有据,不能说过头话,绝对不能因审判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到处上访告状。六是要认真讨论和整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本着有者改之,无者加勉的原则和态度,正确地看待裁判文书、合议庭评议笔录、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和反思过去工作中的不足,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或减少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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