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源市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决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如今,本来指望偷油卖钱后去买商品房结婚的成某非但没有如愿,连快结婚的女友也和自己拜拜了。
2002年6月,家住某乡的成某因答应女友结婚前买一套商品房,但苦于手头没钱。因自己承包一家加油站内的润滑油店面,晚上有时代替加油站职工值班,于是成某就和开出租车的郑某密谋,利用深夜自己值班时盗窃加油站的成品油换钱。这样,成某在夜里以替加油站工作人员值班的名义支走值班人员后,立即用手机联系郑某,郑某驾着自己的面包车携带塑料油桶来到加油站。为使盗窃行为不被别人发现,成某将加油机的税控连接柱卸掉,然后进行偷油。就这样,从2002年6月到2002年12月间,成某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加油站盗走0#柴油6.275吨,90#汽油16吨,总价值19565元。济源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成某伙同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