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济源法院面向全国公开招录34名工作人员。在一年的试用期中,济源法院党组站在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高度,在严格法官职业准入的同时,十分注重对新招录人员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新招录人员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尽可能为新招录人员提供施展抱负和才华的条件和机会,使新招录人员在较短时间内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目前,济源法院新招录的34名工作人员,除2名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外,其余32名人员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尽职尽责地为审判工作服务,并且有2名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中院表彰。
一是注重培养新招录人员的职业道德,在教育中塑造他们。审判工作与其它工作相比有其一定的特殊性。要求审判人员既要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此,济源法院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首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队伍。对新招录期的试用期人员,他们除坚持星期五上午理论学习日外,还邀请了原省法院副院长杨聚章、原本院副院长李兴良等讲解有关法官职业道德、人民法院优良传统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新招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使新招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明显增强。
二是注重提高新招录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实践中锻炼他们。学校学习的只是一定的基础法学理论,要运用到审判工作实践还要有一个过程。济源法院抓住新招录人员基础理论扎实的特点,着重从提高实际审判技能入手,强化对新招录人员的培养锻炼。人员到位后,济源法院首先对他们进行了一个月的岗前培训,随后又把他们安排在书记员岗位,参与法庭记录,熟悉庭审程序。工作中,他们建立和完善了“一对一”以老带新的培养机制,采取老同志直接指导帮助新同志,新同志定期不定期向老同志汇报体会的方式,使新招录人员在较短时间内适应了审判工作需要。为使新招录人员尽快取得审判资格,去年七月份,济源法院从省内外邀请了5名法学专家,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司法资格考前培训,又投资2万余元,为他们购买全国司法考试复习资料,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抽出一个月的时间,让招录人员安心复习,迎接全国统考。新招录人员也不负众望,参加考试的27名新招录人员,有12人顺利通过,过关率达到44.4%,高于全国平均数的33.4个百分点,又为济源法院的审判工作增添了活力。
三是注重掌握新招录人员的思想动态,在生活中关心他们。济源法院2002年招录的人员中,大多家在外地,也大多是从学校毕业后招录到济源工作,对他们来说,存在着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他们到位工作后,济源法院首先从生活上关心,为他们集中安排了食宿,同时邀请原济源市的老领导为他们详细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和社会发展历史,还在节假日和双休日晚上为他们举办各种联欢活动,尽可能使新招录人员摆脱节假日生活的空虚和寂寞。院领导和庭室领导也时刻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经常心平气和地同他们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和交流。现在,新招录人员在工作上、生活中遇到难题,都能够敞开心扉向领导反映,组织上也设身处地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共同商讨解决难题的办法和措施。与此同时,济源法院还想方设法创造拴心留人环境,去年又投资90余万元,对内部招待所进行改造修缮,现在每个招录人员都住上了20余平方米的干净明亮的单身宿舍。
四是注重考核新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在试用期中筛选他们。济源法院党组认为,通过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把人员招录进来,只是完成了招录工作的第一步,加强试用期的管理更为关键。新招录人员进来后,济源法院不是万事大吉、撒手不管,而是会同组织部门制定了《新招录人员试用期内考核细则》,并同每个新招录人员签订了试用协议,约定在一年的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去年底,济源法院成立了由纪检、政工、审监等部门组成的新招录人员考核组,对34名新招录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经过自我鉴定、民主测评、个别交谈、主管领导评价等环节,考核认定32名同志符合招录条件,试用合格;认定2名同志德才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试用不合格。经报请市招录领导小组研究,对32名试用合格的同志予以录用,对2名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了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