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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四难”

  发布时间:2003-09-12 08:12:53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多年来老百姓在政府行政机关办事中归纳和总结的“四难”,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机关最不满意的地方。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笔者认为,“四难”问题是工作作风问题,如何解决和克服“四难”,应该列入作风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

    一、“四难”问题的主要表现

    现在有些干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而是把作为自己捞取好处的“资本”,有些完全是举手之劳的事,为了显示自己手中权力的威严和地位的重要,故意卖关子、兜圈子、找拖辞,或是冷硬横顶、态度生硬,或是横挑鼻子树挑眼,要群众三番五次地颠来颠去。

    所谓“门难进、脸难看”,是指群众总觉得有的单位、有的同志与他们的位置摆得不正,中间好象隔着一堵“墙”,群众往往带着胆怯的心理而来,碰到的是冷若冰霜的面孔,粗声粗气,带理不理,动不动就训斥。也有的人把家中的恩怨情绪带到工作中,皱眉苦脸,把与朋友或工作中的不快倾叙到前来办事的群众身上,好像办事的群众欠你什么。

    所谓“话难听、事难办”,是指群众对有的单位、有的同志的服务质量而言。有的上班不及时,或者脱岗,群众得等着找;有的办事无情指责,不事先宣传,不耐心解释,群众得跑几趟;有的推诿扯皮,迟迟不动,处理案件拖拉缓慢,群众无可耐何;有的办案要吃要喝,长期不结案,花销比损失的还多,群众很有意见;有的处事不公,看人行事,办人情案,吃人情饭,群众怨声载道,总觉得办事真难,等等。

    二、出现“四难”的根源

    出现“四难”的根源,说到底就在于部分干警的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也就是说部分干警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自己与人民的位置摆正,总是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错误地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特权,以管人自居,故意给服务对象设“门槛”,为的是“吃拿卡要”,从中捞取单位和个人的私利,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正所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三、解决“四难”的办法

    解决“四难”问题,焦点是做不是说。老百姓就是一杆“称”,他们从自己办事、处理案件的切身体会中,会作出难与易、满意不满意的回答。因此,要想方设法方便群众,变虚为实,变冷为热,变慢为快,变被动为主动,变徇私枉法为公正执法。

    一是加强思想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特殊的职业关系中,在长期职业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对我们法院来说,就是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官守则》,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每个干警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廉洁执法,拒腐防变,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思想,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执法”这一根本问题,引导干警树立一切执法活动以法律为准绳的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增强服务的实效性;着重克服特权思想,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

    二是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公开办事程序。一是要教育干警始终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不断强化质量、效率、程序、效果四个意识,建立和完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管理体制,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在执法上,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秉公执法,说情无效。对于的承办的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二是要强化干警的“三个意识”,接待热心、解答耐心、帮助诚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观念,工作中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既要公正又保效率,在期限内不能结案及时履行延审报批手续,强化审限意识;案件审理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大局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外部监督中,还是要聘请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执法监督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院党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了解群众呼声和反映。遇有复杂疑难案件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及时联系,邀请监督员庭审旁听,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内部监督要采取案卷跟踪评查、个案督办、排查等方法,加大力度,真抓实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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