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济源中院召开了廉政监督员会议,王卫民院长为8名同志颁发了聘书,这是济源中院成立以来首批聘请的廉政监督员。济源中院的党组成员和首批聘请的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检组长李发祥宣读了济源中院《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新奇向大家通报了中院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万金生副院长宣读了济源中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具体措施30条》,政治部主任翟宏伟介绍了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的主要内容。陈长青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济源中院首批聘请的8名廉政监督员特点是人员素质高、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监督能力强,并且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基础知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威望和知名度。他们中有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市委纪检委、监察局的领导同志,也有联系企业界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负责同志和驻济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廉政监督员主要是依照监督职权,对全市法院工作人员的执法执纪和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首批聘请的廉政监督员们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多层次、多角度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尽自己的最大力量。
王卫民院长在讲话中说,实施廉政监督员制度,是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法院公正执法的一种好方式、好方法,中级法院党组真诚地希望廉政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全面促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希望全市法院的同志,要认真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纠正和改进廉政监督员反映的各种问题,更好地为济源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