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济源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主要是传达全省法院审理企业案件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两级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参加了大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我市四大商业银行的代表也应邀参加了大会。济源中院万金生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万金生副院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2000年全市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工作情况。他指出,几年来,全市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中,坚持实事求,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推行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和好做法。截止今年7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43件,对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谈到当前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时,万金生副院长强调,全市法院从事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正确适用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依法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要严格审查债务人资产和经营情况,加强对清算组的监督指导工作,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切实保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依法处理破产案件中的国有划拔土地使用纠纷,继续执行重大破产案件备案制度,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破产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努力为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