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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法院系统合唱队荣获“歌唱祖国 爱我家乡”国庆五十五周年合唱比赛一等奖和精神文明奖

  发布时间:2004-10-11 08:07:32



    10月9日晚,由济源市委宣传部、文广局联合主办的“歌唱祖国 爱我家乡”国庆五十五周年合唱比赛总决赛在济源市世纪广场隆重举行,济源法院系统代表队在两级法院全体党组成员的带领下,100余名干警组成强大阵容登台参加合唱比赛,荣膺本次大赛的最高奖—一等奖和精神文明奖。    

    为了组织好这次活动,提高合唱水平,使合唱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济源两级法院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统筹兼顾,精心组织。中院院长王卫民多次就合唱形式、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给合唱队员作动员讲话,以普通干警身份参加训练,极大地鼓舞了合唱队员参训的积极性和勇争一流的信心、决心。市法院院长王涛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出要人给人,全力支持,并责成专人负责合唱训练工作。济源中院政治部专门下发了合唱训练纪律,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合唱队员牺牲休息时间参加训练,发扬了不叫苦、不叫累的拼搏精神,尤其是合唱活动具体组织者兼教练刘强同志,能够合理安排审判工作与合唱比赛的排练,对演唱歌曲精心揣摩、推敲,不厌其烦,反复排练,使合唱队演唱水平在短时间内有了显著提高。

    比赛过程中,全体合唱队员仪容端庄,情绪激昂,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卫民的带领下,演唱的《十月是你的生日 我的中国》和《我们走进十月的阳光》两首歌曲,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整个比赛过程紧凑、严肃、活跃、热烈,抒发了人民法官对祖国的热爱,洋溢着人民法官忠于职守为人民的高昂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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