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习任长霞,“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深入开展,教育引导我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现就“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如下十项制度。
一、坚持公开制度。公布诉讼指南,实行挂牌办公。按照法律规定,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布判决。公民持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建立法院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法院改革发展的政策和相关信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中院网站或在中院大门口公布相关法规、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
二、实行调查研究制度。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至少提交1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或解决问题的书面建议。建立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每位院领导都要联系市法院一个基层部门,采取亲自蹲点指导,现场办公等方式,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推动工作。院领导每季度在联系点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三、强化服务承诺制度。各部门要坚持便捷、为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健全信访接待制度。认真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保证接待日有院领导主持接访工作。对人民来信,要逐一落实到承办庭室,要求回复的要及时回复;对重要来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对反映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上级批转的重要查办案件,原则上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限期办结。
四、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广开监督渠道,通过信访、审判监督和听取社会各界反映等方式,及时揭露和发现错案。对错案的承办人、裁判文书签发人予以责任追究。
五、强化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各部门的监督。设立投诉信箱,在院大门口和济源中院网上设立投诉信箱,接受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每年度向社会各界发放一次征求意见函,倾听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严格学习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和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周五集体学习”制度和“每月5日党员活动日”制度。集体学习,要增加业务学习的比重,注意邀请党校教师等外单位专家、学者、骨干给干警授课,开阔干警视野,扩大知识面。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部门、每位干警的集体学习出勤率,连续两次处于后两位的部门、后5位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继续坚持集体学习缺课补课制度,保证集体学习的效果。
七、建立谈话制度。加强院领导与中层干部、全院干警的沟通和联系,院领导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想结合的方法,与所分管部门的干警进行谈话交流。对每名干警一年至少安排一次谈心谈话,工作需要时,随时安排谈心谈话。做到及时掌握干警的工作动态、思想动态、生活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教育、提醒诫勉、解决问题等工作。
八、实行民主评议制度。通过民主评议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对内要定期进行作风民主评议。对外要在院机关大门前设立机关作风评议信箱。每年年终面向服务对象、廉政监督员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各庭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作风建设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九、严肃廉洁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司法的利益,严禁钱权交易。严禁违反中政委“四条禁令”、《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
十、强化司法文明、规范司法礼仪制度。严格按照“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要求开展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热情接待来访者,做到“四个一”:进门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走时道一声再见。大力推行《文明用语16条》,认真执行《禁忌用语19条》,对犯忌法官要及时提醒,情节严重的予以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