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全省法院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求真”的态度,准确把握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务实”的作风,紧紧抓住决定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键环节,与我院实施“人才工程、精品工程、先锋工程、文化工程、民心工程”这五项工程相结合,深入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加强教育,严肃整顿,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解决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我市“一争一创一率先”宏伟目标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端正司法思想。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端正司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宗旨教育、群众观念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审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有机统一起来。要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心里装着群众,事事想着群众,永远依靠群众,切实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全市法院系统要认真贯彻《全省法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实施意见》(豫高法[2004]22号),狠抓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全面深入排查,彻底摸清底数,逐案建立台帐,逐一研究解决措施。二是要澄清上访的原因,按照依法纠正一批、教育息诉一批、稳定控制一批、依法处理一批的要求,分门别类,做好工作。三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各级法院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对重大、疑难涉法上访案件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果和保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制度。四是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处理,要筛选一批难度大、影响大的重要案件,组成专案督查组,进行个案督办,力争使案件尽快得以妥善处理。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人民法院内部工作机制的创新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系统要将此项活动与我们实施“精品工程”和“民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认真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增强执行公开性,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裁判的公信力;要认真总结去年法院“司法大检查”的成功经验,开展经常性的案件评查工作,建立审判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抓好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市两级法院要结合实际,将此项工作与我们实施“人才工程、先锋工程、文化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法官队伍建设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并抓好落实。要把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作为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贴近实际、着眼长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教育培训作为硬任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业务研讨、业务竞赛活动,努力形成学习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执行《法官法》,建立健全法院队伍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省级统一招录法院工作人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不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同时要努力探索疏通队伍出口的新路子,把不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调整出去。要坚持从严治院,针对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滥用强制措施、徇私枉法、索贿受贿、裁判不公、滥收乱罚以及对群众耍特权、抖威风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戒制度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强化司法责任意识和司法质量意识,把司法质量纳入部门和司法人员岗位目标。
三、方法步骤
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为使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公正司法树形象”集中活动的时间为:2004年5月上旬开始,10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阶段(5月上旬—6月中旬)。全院召开动员大会,由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动员、亲自讲课。组织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并组织学习以下文件: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实现中原崛起创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戒制度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发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要组织观看郑培民、谷文昌等先进事迹录像。省法院将录制中国法官十杰王树华、全国模范法官李和鹏、全国优秀青年卫士李其宏等先进事迹录像,届时我市两级法院要组织观看学习。
要分阶段、分专题开展学习活动。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先进典型示范与剖析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检查。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每个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学习考勤制度,并狠抓落实,确保人员、内容和时间的落实。在学习阶段,要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结合开展法官职业道德问题大讨论,开展“人人谈形象”征文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参加,主要领导同志要以“公正司法树形象”为主题,亲自作报告。组织召开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和举办违法违纪事件警示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警对照先进事迹认清差距,从反面事例中吸取教训。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下旬—8月中旬)。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形象、队伍建设、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力解决最高法院提出的三个重点问题:一是重点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执行难的问题。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对确属“裁判不公”的要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对没有问题的要作好息诉工作。二是着重解决在程序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查找是否存在诉讼程序不公开、诉讼程序不透明、诉讼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以有效解决诉讼程序上存在的司法公正问题。三是加强“窗口”建设,解决形象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落实省法院制定公布的《优化和改善法治环境的“十项承诺”》及《十项便民措施》情况,结合我院制定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具体措施30条》,查摆剖析问题。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活动,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采用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院领导干部要与干警一起认真查摆,省法院将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省法院咨询委员参加,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作风和审判纪律进行暗访,中院也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我市两级法院的审判作风、审判纪律进行暗访,对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的标准是: 1、法院工作人员开庭时是否着装整齐,是否存在对当事人“冷、横、硬、推”及“吃、拿、卡、要”的问题;2、法院“窗口”单位是否服务设施齐全,重要制度是否公开张贴,便民利民措施是否有明显落实;3、庭审是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4、裁判文书质量是否有明显提高;5、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认真查处,违法违纪人员是否受到追究;6、工作机制和法院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问题,是否通过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得到解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办案质量和效率是否得到了提高;7、是否组织专门力量对老上访户、缠诉人进行疏理,是否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项研究,找准症结,提出对策,认真解决。全市两级法院要针对以上检查的各项标准,尽快行动起来,认真查排,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查摆问题阶段取得实效,为下一步开展整改立制活动打好基础。
(三)整改立制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归纳梳理,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出符合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便于检查落实的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定立案、审判、审监、执行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规范,建立起高效、公正的审判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建立执行分权制约机制,逐步实现审查执行异议和实行执行措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行驶,防止执行权的滥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的机制,坚决纠正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上旬—10月下旬)。中院和市法院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市法院要向中院报送书面报告。要对开展活动的经验及好的做法进行认真的总结。中院有关部门要将我市两级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活动结束后,省高院将对开展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我们要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先进。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是今年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开展活动的自觉性,按照省法院要求,中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王卫民同志任组长,副院长卢新奇同志任副组长,副院长陈长青、万金生、纪检组长李发祥、政治部主任翟宏伟和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冷随兴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翟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法院也要按照要求成立“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把手”要对活动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面对我市两级法院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现状,有关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清工作思路,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要把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与两个条例教育活动统筹安排,与“两争”活动和法院改革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基层法院开展活动的指导。根据省法院要求,中院成立“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督导小组,认真审查市法院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省法院在适当时候将派出督导小组,对部分法院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全市两级法院的有关部门和领导一定要有充分准备。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市法院和中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开展活动的情况。市法院每个阶段要向中院报告一次活动情况,中院每个阶段要向省法院报告一次活动情况,对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经常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取得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