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高院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光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鞭策和鼓励,为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省高院及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济源中院2001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之后,中央编办又批准了编制和机构设置。在省委、省高院和济源市委的共同领导、支持下,于2003年4月22日挂牌办公,并于5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中级法院现有正式干警39人,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34人,大专2人;院领导7人,中层干部14人;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执行局、立案庭、刑一庭、民一庭、民二庭和行政庭。目前,已受理各类案件129件,其中,一审案件38件,二审案件91件,审结86件。为配合严打,公开开大庭一次,当庭宣判2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有序推进。
这次“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法院第一次大规模的司法检查活动,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为了使“司法大检查”活动切实达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的目的,我院将此次活动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建院之后的头等大事,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这次司法大检查活动,经过两个月来的努力,已收到了明显效果。现将前段开展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自“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从一开始就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成立了司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院长王卫民担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卢新奇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案件检查组和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专门案件检查组组长,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6月25日,我院就召开了司法大检查动员会议,7月4日全省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工作会议结束之后,我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王卫民院长亲自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作了动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之后又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深入的思想教育,并加大宣传力度,明确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院干警对“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了使“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顺利、健康进行,院政治部制定了《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司法大检查活动工作安排进度表,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工作安排逐项进行,随时对照,督促干警们更好地开展活动。特别是院长王卫民同志多次强调和明确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他本人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执行各项规定,为其他同志树立了榜样,从而引导全院干警形成了浓厚的学教氛围。同时市法院为了加强对司法大检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促使司法大检查顺利进行,市法院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院长王涛为组长、副院长原平为副组长、副院长王绍方、王允富(现为翟卿)、纪检组长翟卿(现为王东升)、 政治处主任赵旭安、办公室主任李东君为成员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专门案件检查小组,检查小组下设六个案件检查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案件检查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司法大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使司法大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检查内容、检查重点、组织领导、具体步骤、领导小组和各案件检查办公室的任务及职责,确保了司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法院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6月18日-7月18日是活动的动员准备阶段。为了使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快明确大检查的目的、任务和重要意义,该院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传达了司法大检查的有关精神。全院干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干警做好学习笔记,认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为了对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市法院于7月23举行了闭卷考试,并将考试成绩通报全院。从而在全市法院营造了浓厚的学教氛围。.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我院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一是明确司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内容要求抓好检查。将此次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查案范围进一步扩展和细化,只要是缺点和不足,都要认真查摆、处理和改正,坚决不留任何“死角”。即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搞好“四查”,对照查摆的主要问题有: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看是否真正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是否始终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确立了独立、中立、公平、公正等现代司法理念,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法官良知,让法官做一个公正廉洁、中立无偏的裁判者;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法院干警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是否有泄密问题,是否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要通过查找问题,切实增强纪律的约束力,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办案质量和效率问题,检查是否有枉法裁判、工作马虎、案件久拖不决和久拖不执的问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是否有特权思想较重,是否效率低下、精神不振、工作不负责问题;法院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否有管理不严,失之过宽等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强的问题,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群众公认的政治强、业务精、肯干事、干成事的优秀领导干部。二是明确方法步骤,坚持按阶段逐步推进。按《实施方案》和《进度表》,认真落实。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掌握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二阶段为边查边改阶段,边查边改主要是开展个人自查和部门互查相结合,先由个人逐案登记造表查摆问题,后由各部门交叉互查;开展院外评议和院内评议相结合,在法院自身组织查摆案件相互评议的同时,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采纳院外各方人士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查摆问题;设立举报箱,在济源日报上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由院纪检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向50余家大中型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卡,收回反馈意见。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即根据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流程管理机制。三是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首先要求干警充分认识司法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其次,要求干警端正态度,放下包袱,勇于接受检查;其三,要求干警搞好互查,不留情面,敢于揭露问题;其四;要求干警以司法大检查为契机,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五,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人心。
在全面查摆处理问题的同时,突出重点,着力抓审判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法院办案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逐人逐项严肃查处。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目前,我院正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进度表》,有条不紊地进行。先后组织干警对“十三种不得有”行为进行学习和对照检查;出台了关于加强廉正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开展院外评议和院内评议活动,通过院政治部同纪检部门组织了院外人士座谈会两次,听取了很多好的建议;通过设立举报箱,在济源日报上公示举报电话,接到了十余条检举、督办案件的情况反映,我院均认真进行了逐件答复,及时化解了矛盾,使市法院审执了6件疑难案件;制定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8月14日,院里召开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院集中查摆重点处理动员安排会议,开始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查摆重点查处活动,制定了司法大检查案件互查评定标准,在全院集中查摆重点查处时由纪检组长亲自从干警自查登记表上重点抽取了30件较复杂、疑难案件,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交叉查摆问题,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组织了案件评查组开展案件自查、互查,积极开展整改,要求每位干警包括非审判岗位人员写出自查材料;8月20日,为配合司法大检查活动,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切实做好我市涉法信访老户工作。
虽然我院今年刚刚成立不久,院党组研究决定,法院干警不仅要查摆今年3月份以前所办案件,而且要将2002年度原来所在法院办理的案件必须逐案造表查摆问题,非审判岗位的干警也必须针对自己的工作和服务情况逐项查摆问题,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院将此次司法大检查活动与河南省政法系统执法大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指导和督促市法院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由常务副院长和纪检组长等院领导组成的检查组三次到市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性建议,进一步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我院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8月19日至8月29日是市法院司法大检查活动的第二阶段,即查摆问题与总结整改阶段,安排各案件检查办公室开展深刻、全面的自查和互查工作。审判业务部门主要检查自身在司法指导思想、审判 作风、审判质量和效率、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非审判业务部门主要检查了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作风是否过硬、纪律是否严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认真落实、工作质量和效率是否得到提高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检查的干警都要认真填写案件检查登记表,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各案件检查办公室对属于自查的内容,检查个人查摆问题是否深刻,分析原因是否全面,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和意见;各案件检查办公室对属于互查的内容,要提出具体意见;各案件检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专门案件检查小组汇报自查、互查情况;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专门案件检查小组的汇报,提出总结整改意见。
四、干警政治思想素质提高,边查边改阶段效果明显
济源法院系统的司法指导思想明确,在审判工作中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违纪现象,但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和逐案自查、互查和对全部案件的检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是:
(一)审判业务部门存在的问题
〈1〉两级法院有少部分诉讼案件存在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核对、合议笔录不完整、庭审记录不规范、送达回证填写不齐全、卷宗整理混乱和执行案件存在执行期限较长等问题,.〈2〉济源市人民法院超审限案件仍为数不少,案件类型涉及民商、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和超期羁押刑事案件。以及立案庭案件流程管理方面也有一些漏洞。
(二)非审判业务部门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公室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意识有待提高,应当明确职责,公开透明管理,服务管理措施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管理制度应尽快建立健全,工作中存在有制度不遵守,有令不行现象,导致部分工作完成不及时。
二是政治处应当注重做好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教育工作,应当更加关心老同志和新同志的问题。
三是政策研究室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中心工作
针对以上各种问题和不足,中院司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要求本院各业务部门和市法院认真整理,逐条分析,加以纠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目前,大部分已得到纠正。同时,中院结合河南省执法大检查活动,相继完善制定了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级执行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廉政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关于审判流程管理的几项补充规定、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方案等10余项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全市法院干警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作风建设等方面有了明显变化,能够自觉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审判业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正与效率”意识,牢固确立了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不动摇,全市法院出现了风气正、士气足、执法严、勤奋敬业、勇争一流的全新工作局面。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0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