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从五月下旬开始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已经顺利完成学习教育阶段、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任务,目前正处于整改阶段。
查摆阶段总结
查摆是整个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以,我们高度重视查摆阶段的工作,在活动一开始,我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就严格按照省高院确定的查摆工作重点,狠抓查摆,不断推动活动向纵深开展。
在查摆问题阶段中,全院上下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即征求意见范围要广、听取意见态度要诚、查摆问题要准、剖析原因要深等五项要求展开了大查摆活动。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我院征求意见形式多样,分别采取了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征求意见问卷》、召开廉正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在征求意见范围上突出一个“广”字,从以下人员中征求了意见,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干部;三是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四是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五是案件当事人;六是各界群众。共发出200余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对收回的问卷及时梳理,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领导和个人,为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和整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召开大会,评议领导及部门
8月13日,召开全院民主评议大会,对班子成员、11个职能部门、各中层干部进行了评议。在评议中我们采取无记名评议,每位干警填写一份民主评议表,并亲自投入《民主评议箱》中。及时对大家的评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按照王卫民院长的要求,及时把评议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本人。各部门也召开了自身评议会,对每一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三、及时梳理问题,认真撰写自查报告
对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进行了汇总、梳理。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之后,逐人逐部门进行反馈,要求人人写出自查报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我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立案速度不快。二是审判效率不高。三是执行力度不大。四是法律援助不多。在自查过程中,广大干警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从思想深处认真查找原因。从世界观上找原因,从执法指导思想上找原因,从群众意识、公仆意识、群众工作方法、工作纪律等方面深挖细找、深刻剖析。每位干警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
整改阶段总结
整改阶段开始半个月来,我们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即诉讼、审判、执行、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整改措施:
一、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1、缩短立案期限,方便群众诉讼。对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在2小时内办理完立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或当事人诉讼材料不齐全不能当日立案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详细介绍立案所需材料及程序,以便当事人可以尽早立案。并要求依法及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请求,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2、设立优先立案窗口。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救助对象设立专门立案窗口或采取其他措施,对其诉讼优先立案。
3、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在刑事诉讼中,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书面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等诉讼权利;对犯罪行为侵犯人身权利或毁坏财物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在决定立案和向被告送达起诉书等诉讼文书的同时,应书面告知原告、被告诉讼权利义务。
4、诉讼风险提示。切实落实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在案件诉讼中,及时向当事人提示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举证不能、举证超过时限、执行不能等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帮助当事人避免或者降低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实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或者群众询问有关事项的,第一个被询问的法院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和明确解释、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属于自己接待的,应当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接待,不准推诿。
6、庭审记录当庭签字。经当事人同意后,庭审记录由当事人确认后当庭签字,以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
二、提高审判效率
1、 严格履行延长审限报批。案件审判必须严格遵守案件审限规定,特殊情况不能结案的,必须严格履行延长审限审批手续。对依法延长审限的一、二审案件,在决定延长审限后5日内告知当事人。
2、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加大民事案件的诉讼调解力度,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对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
3、上诉卷宗及时移送。当事人上诉的,一审法院在上诉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向二审法院移送卷宗。当事人一方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移送。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送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将不能移送的事实和原因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1、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在着力解决好大标的额执行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小标的额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2、 重大执行事项听证。执行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或相关权益人提出异议的变更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以及执行异议审查等重大事项应举行听证会,并在裁决时公开裁判权行使的理由和依据。
3、执行全程公开。实行执行全程公开,公开启动执行程序的情况;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情况;公开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公开变价过程;公开执行中止的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恢复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公开终结执行决定的理由和依据等。同时,允许新闻媒体对执行过程跟踪采访和公开报道。当事人有权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
4、改革执行收费制度。执行案件先立案,暂不预收执行费用,实行先执行后交费,切实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四、强化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1、全面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及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等要求赔偿、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司法救助,对其应缴的诉讼费实行“减、免、缓”制度。
2、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对实行司法救助的案件,及时审理、及时执行,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保障公民基本人权。
3、 落实法律援助。除为符合法律援助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代理诉讼外,为生活确有困难无力聘请律师,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独自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
为把查摆阶段查出的问题,全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目前我院正在积极进行各项工作的整改。
“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由于我们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强化教育,调动了广大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一些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公正司法,不断加大力度。刑事审判庭加大刑事案件质量监督力度,确保打击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对市法院刑事案件进行评查,并反馈存在的问题,对突出问题要求限期纠正。民事审判部门,通过举办学术沙龙活动,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其他各部门也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行政庭对全市行政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果得到了省评查组的肯定。在活动中,一批先进典型人物涌现出来,民一庭庭长吕振军勇挑重担,刚直不阿,廉洁奉公,办案公道,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军转干部”。刑事审判庭的刘强同志,在繁忙的办案之余,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举办的“学习任长霞,执法为人民”演讲比赛。比赛中,带病上场,获得比赛一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刑事庭的王纪玖同志在7月29日接待情绪激动的来访当事人时,发扬长霞的亲民精神,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民一庭的王瑞泽、狄丽雯、姬于卫,为了提高案件质量,经常研究案件到深夜12点。民二庭黄秋坪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勇挑重担,敢于、善于办理疑案难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办案件没有发还和改判现象。在审理河南兴华机械制造厂破产一案中,她作为案件主审法官,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查阅了有关的行政法规及政策,为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多次到该厂召开职工座谈会,与职工面对面地谈心,从而使济源市第一起政策性破产案件破产案件顺利审结,为济源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荣立个人三等功。政治部董武敏同志,在法制宣传工作中,他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力促中院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撰写的法制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载体采用132篇(条),其中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52篇,荣立个人三等功。行政庭的任秀娥同志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长霞精神,独自完成本庭的案例编报工作。其他部门的同志通过查摆和剖析问题,在工作作风和自身素质方面都有了新的提高。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0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