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对“看管”一词的解释:看管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依法在人民法院羁押室或其他指定地点等场所候审期间,对被告人进行看守管理,保证审判活动顺利的职务行为。看管勤务是刑事声判工作中常用的一项安全措施,是刑事审判工作一个重要的警务环节。因此,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高度负责地组织实施看管勤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被告人发生行凶、自杀、自残、脱逃行为的主要有下列心理及时机:
一是罪孽深重,难逃法网时;二是良知被唤醒,羞愧难当时;三是心存侥幸,判以重刑时;四是判处死刑,求生无望时;五是羁押场所变化时;六是家庭发生变故时。
看管勤务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运用最大的一种警务活动。被告人在上述心理的驱使下,遇有:一是看管人员擅离职守时;二是看管人员精力不集中时;三是看管人员丧失应有的警惕性时;四是看管人员交接留有间隙时;五是重刑犯未被使用警械具时;六是出(入)厕、出(入)庭途中监控不力时,等等,被告人容易发生行凶、自杀、自残、脱逃行为。
一、授领看管任务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看管勤务与提押、值庭两个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环节有不同的侧重点,看管勤务侧重于看守与管教。看守是在于监视被告人的动向,管教在于管理教育被告人遵守看管场所规定。
授领看管任务后,(一)掌握基本情况,了解被告的人数、性别等。(二)进行安全检查,是固定看管场所的,应对羁押室的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对出(入)法庭、出(入)厕所的路线,清理砖头、石块、木棒等),排除险情;是临时指定的 场所(地点),对周围环境要进行堪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设施。(三)了解案情,法警队领导在不违反审判纪律的前提下,要及时向合议庭成员了解案情,以便做好针对性的防范工作。(四)成立看管领导小组,根据被告人的规模(人数),确定警力配置,合理编成警力。被告人10人以下的,应建立2个看管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被告人10人以上的,应建立3个看管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五)结合案情,确定武器、警械具配带,并报院领导审批。(六)本院警力不够、或羁押室设施不全、或指定的看管场所不符合安全需要时,应及时提出建议,在实施看管勤务前彻底解决。
二、制定看管勤务方案
看管勤务方案通常由七个部分组织:(一)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人数、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犯罪性质。(二) 警力编成及任务区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看管小组组长和组员;明确组与组之间的交接时间、交接方法、待办(处理)事项;明确领导小组、看管小组的任务。(三)武器、警械具配带。(四)相关协同,与值庭人员交接位置及事项。(五)特别规定,包括看管人员的着装,制定看管规定,信(记)号规定。信(记)号规定,通常对被告人的行凶、自杀、自残、脱逃信(记)号加以区别。(六)特殊情况的处置,对被告人可能发生的行凶、自杀、自残、脱逃或被告人拒绝出庭等进行预测,想定处置措施,对使用致命性武器的枪支和非致命性武器的催泪弹、爆震弹以及约束性械具的脚镣、手铐、警绳应作明确的规定。(七)组织收队,总结经验教训。
方案制定后应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思想发动工作的目的就是进一步增强做好看管勤务的信心和决心。在看管方案实施前,对担任看管任务人员的思想和以往在看管勤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着重进行以下五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进行任务介绍;二是简要介绍案情,有针对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讲清完成任务的意义;四是剖析被告人的心理,吸取以往的教训和指出克服问题的措施;五是提出具体要求,特别要克服长期担任看管勤务未发生意外,容易产生的麻痹轻“敌”思想。
四、组织进行业务训练
看管勤务方案一旦经院领导批准将不得擅自更改。实施看管方案前要进行业务训练,业务训练内容通常包括:一是进行看管勤务理论的学习;二是学习使用武器的场合与时机;三是组织训练警械具的使用和操作方法;四是组织进行看管勤务方案演练,让参与看管勤务的人员明确自己的任务、位置和情况处置的原则及措施。
五、严格组织实施看管勤务
组织实施看管勤务是完成看管勤务的重要保证。看管领导小组组长应组织担任看管人员列队,检查担任看管任务人员的着装和携带的武器、装具,并下达担任“看管人员进行入预定位置”的口令,担任看管任务的人员听到口令后要迅速到预定位置,检查安全设施,划定警戒范围,清点被看管人数,核实被看管对象,向被看管人宣读看管规定,对被看管人实施看守和管教,按规定对被看管人戴(卸)警械具。为使担任看管人员保持旺盛的精力,看管小组通常情况下每两小时换勤一次。换勤时,看管领导小组应到场监督交接,待办事宜、被看管人的异常情况应记录清楚。
发现被看管人有自杀、行凶、自残、脱逃的行为,要及时发出信(记)号,控制事态发展,担任看管人员(含机动小组)得到信(记)号后,要迅速到位,在向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果断处置,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向提押、 值庭小组通报情况,以做好针对性的安全防范工作。
看管任务结束后,要将被看管人移交给提押小组还押,最后组织进行讲评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