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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从严治警 又关怀备至

济源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带薪休假制

  发布时间:2004-11-18 15:27:15


    去年4月份成立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一年多来,在审判流程、党风廉政方面制订百余条约束干警各种行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从切实关心干警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实行了带薪休假制。

    该院此次实行的带薪休假制,主要是依据《宪法》《劳动法》和本院的《考勤制度》制订的,目的是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使干警时刻保持旺盛精力。规定只要工作年满五年以上的在编正式干警,按其工作年限均享受五至十五天不等的带薪休假,而且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能跨年度累积使用,干警休假期间的一切福利待遇不变。同时也规定,对当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病事假共计超过25天的干警,不再享受当年的假期;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下年度也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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