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济发[2005]2号),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密联系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以“求真”的态度,准确把握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务实”的作风,紧紧抓住决定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键环节,与我院实施“人才工程、精品工程、先锋工程、文化工程、民心工程”这五项工程相结合,引导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我市实现“一争一创一率先”宏伟目标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1、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加强基层组织。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各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各党支部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
3、服务人民群众。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使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利益。
4、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及我院的各项审判业务得到全面健康开展,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指导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审判工作上台阶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党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在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的过程中,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不同部门党员的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3、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激发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动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教育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抓好全院及本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5、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我院参加全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发动,院党组书记、院长要亲自作动员,向广大党员讲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要求及具体安排。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机关党委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
学习以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及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的有关重要文件。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上党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学习纪律,达不到要求的应主动补课。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各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市委“七项制度”、“六个减少”、“八条禁令”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上进行认真剖析。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如实反馈。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民主评议的意见,要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特别要抓紧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实效。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区别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院党组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各支部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院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2—3个月左右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院党组、机关党委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进行表扬。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民主评议也不确定党员的格次。但必须严肃党的纪律,对那些不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立足于帮助教育,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院今年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贯穿始终,把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进一步调动党员的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建立领导责任制。全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我院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支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好各阶段的工作。院长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我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支部书记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院党组成员要根据分管工作确定联系点。院党组成员要到联系点上党课,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查找差距,理清思路,解决问题,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市委要派来督导组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我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也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扎实工作,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支部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组织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院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支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补课”。
建立成果验收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我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检查验收标准。重点看党员素质是否得到提高、基层组织是得到加强、存在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各项工作是否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在各党支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我院将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基本步骤不能少,时间和进度要服从质量。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宣传版面、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本院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党组高度重视、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各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向院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院党组要向市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