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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动员”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2-25 16:20:04


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根据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动员”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各党支部要按照“学习动员”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学习,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营造积极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吸收群众代表参与活动

    各党支部要从本党支部所属部门抽取5名群众参与“学习动员”阶段的活动。保证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在“学习动员”阶段要向群众发放一次征求意见表;要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要为群众解决一个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三、确保参学率,做好学习笔记

    各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每一位党员组织起来,参加学习培训,力争把学习培训覆盖到全体党员,使参学率达到100%。对因病或出差未能参加动员大会和集中学习培训的党员,要及时补课。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保证在20000字左右,学习心得不少于6篇。

    四、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提出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广大党员中形成共识,使党员在分析评议时有具体标尺,在整改提高时有明确方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行为准则,从而进一步展现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树立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

    一是组织党员开展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要在搞好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根据党章和胡锦涛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认真开展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

    二是对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行概括提炼。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概括提炼出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审判事业和岗位实际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对党员法官,要以强化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意识为重点,以解决作风问题为突破口,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五、坚持做到边学边改

    “学习动员”阶段一开始,就要对边学边改提出要求。在学习培训中,要联系调查摸底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联系党员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边学习,边思考,边改进。要从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起,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希望办、眼下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让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增强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信心。

    六、认真进行“回头看”

    开展“回头看”,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的有力措施。“学习动员”阶段结束前,各支部都要进行一次“回头看”,看一看广大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否提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是否增强;看一看广大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是否深化;看一看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党员对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否明确;看一看是否坚持边学边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是整改了。对学习培训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适当延长时间,确保学习培训的质量。

    七、做好“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总结

   “学习动员”阶段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认真总结该阶段的工作情况,采取支部评价党员的办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支部和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分别评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对一般的,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差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并要重新组织学习。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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