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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讨论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2-25 16:22:19


各党支部:

    现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讨论稿)》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党员先进性标准。各党支部要按照济中法组发[2005]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动员阶段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党章和胡锦涛同志1月14日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的同时,认真学习讨论制定适合本支部实际的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要把学习和制定本部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的过程,变成广大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要参照下发的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坚持分类别、分层次,逐一制定本支部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制定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要按照党章规定,按照王卫民院长动员讲话中提出的“六个表率”要求,突出时代性要求,把握法院工作性质和规律,把握本支部党员的特点,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尽可能地细化和具体化,以便党员遵循,防止概念化、一般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制定本支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与建立党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解决一些目前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让每位党员进一步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争做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和措施,把党员实践先进性标准要求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各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讨论制定《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讨论稿)》。请于3月8日前将本支部制定的《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报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

                               (讨论稿)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时刻做到群众利益在前,为民服务在先;增强群众观点,转变作风,与群众打成一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对群众满腔热情,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时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提高发展能力,一心一意谋发展;刻苦学习,丰富知识,努力提高文化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不断有新的建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不怕挑战,奋发进取;乐于奉献,不怕吃苦,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

   (五)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不搞非组织活动;对党忠诚老实,表里一致,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党组织和群众意见;敢讲真话,坚持真理,改正错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维护法律尊严,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会为作斗争;带头维护社会稳定,遵守《信访工作条例》,不参与、不支持各类群体性上访,坚决与邪教组织和影响稳定的现象做斗争。

   (七)牢记“两个务必”,永葆政治本色

    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持良好的政治形象和高尚的人格形象。

    (八)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坚定的革命气节;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带头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

                 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

                                (讨论稿)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永葆政治本色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头,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八)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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