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王屋小学院内春意融融,欢声一片,这里正在举行中院法院向王屋小学贫困学生捐赠学生用品仪式。这是市委作出开展“强核心、献爱心、送关心、心连心”活动以来,中级法院积极响应的又一举措。
这次向王屋小学贫困学生捐赠学生用品,是中级法院团支部自觉开展起来的,它一方面旨在响应市委开展的“四心”活动,一方面也是团员青年参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后所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绩。这次捐赠的学生用品,是近20名团员青年主动捐款购买的。捐赠对象主要是因家庭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上学期间生活十分贫困的小学生。在随后召开的捐赠仪式上,副院长陈长青说,今天的捐赠活动,既拉开了中级法院开展“四心”活动的序幕,也显示出团员青年们对贫困学生的关心和厚爱,希望双方经常交流,相互沟通,使活动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深入。受捐赠的学生衷心感谢中级法院团员青年,使自己在贫困之机得到了温暖和关怀,同时表示,一定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决不辜负关心、支持、帮助者的期望,要不因自己出生贫困而气馁,用实际的行动报答祖国和人民的希望,用自己所学知识逐步改变家乡的贫困面貌。随后,团员青年们还深入各班级向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