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实践中,立审不分现象还有,由审判庭负责审前程序,实质就是立审不分,近几年,我国提出的口号是“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大力提倡立、审、执三分离。那么,如何构建“大立案”,我院的大立案将如何发展呢?法院要将立案平台前移,设立办公区、立案区、审判区、接待区分离的“四区”分离制,在庭审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构建一条隔离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滋生。启动“213工程”,即“二室一处三个中心”机制,全面规范立案流程的整体体系。
关键词:大立案 “四区”分离制 “213工程”
春节刚过,新年伊始,我院立案与审监刚刚分离,新的审判大厦也将要落成,将来我院立案将如何发展,如何顺应立、审、执三分离。仅就在立案庭工作以来的体会和思路谈一下。
依据我国民诉法,并无独立的民事立案程序,在实践中,立案审查由立案庭完成,审前准备由立案庭和审判庭完成,向被告发送应诉通知书和送达起诉状副本由立案庭负责,但合并必要的当事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审前工作有的由审判庭负责,这实质就是立审不分,导致审判法官因过早接触当事人,让当事人产生先入为主或偏袒心理。
近几年,我国大力提倡立、审、执三分离,提出的口号是“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那么,如何构建“大立案”,仅按民诉法规定做些立案审查、文书送达等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有些法院将立案庭的职能从原有的四大项扩大为八大项,即增加了庭前调解、审判流程管理、庭前证据交换、书记员管理四项职能。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法律文书的送达、案件归档以及司法统计工作、人民陪审员工作、信访工作、对案件流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秉承“大立案”的工作精神实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有一下工作设想。
一、 做好审判系统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是法院审判管理和法官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是保证审判流程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是法院强化立案窗口作用,确保立案机制公正、高效运转的重要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我院新的审判大厦落成后,设立立案大厅,实施窗口式服务,利用微机确定立案案由、编制案号序列、确定审判人员组成、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施用何种程序以及计算收取预缴费用、审查如何采取司法救济措施,将书记员管理以及查封、扣押、调解、上诉案件审查职能归于立案部门,使立案部门具有审判准备辅助之功能。
二、实行系统网络化的立案流程。启动“213工程”,即“二室一处三个中心”机制,全面规范立案流程的整体体系。“二室”即庭前调解室和证据材料流转室。制定庭前案件调解实施细则,对于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在立案后简化手续,即时召集双方调解,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加快调解结案。设立证据材料流转室,积极落实证据规则,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和举证时限制度,使当事人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及相关证据,减少诉辩对抗,提高庭审质证、认证的质量和效率。“一处”即设立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业务庭不再配备专职书记员,由立案庭统一管理,使审判人员专心审案,书记员专职从事辅助工作,提高审判的专业性。“三中心”即陪审员管理中心、信访处理中心和再审审查中心。按单位推荐和法院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从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由立案庭统一协调管理,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完善信访办理程序,设专职接待员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信访实行交办、督办、催办制。再审审查中心,专职负责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把好最后一关,维护法院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推行院长接待预约制,使院领导能零距离倾听信访人的心声。
三、加大立案审查力度。立案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是否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着重放在形式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法律所要求的诸要素的特征和要求上。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诉权主张以及诉讼时效、证据、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及管辖权是否适格等实质要件的审查。立案审查力度的加大是辨证的,立案法官要慎用裁决权,放松立案审查的标准,不能动辄就裁定不予受理,将当事人挡在诉讼门外,失去了最后说理救济的机会,让更多的纠纷进入诉讼,接受司法的最后救济。
四、立案途径多元化。立案审查标准虽应宽松,但为及时快速的分解矛盾,应采取立案形式多样化。以“司法为民”为主导,将立案平台前移,设立办公区、立案区、审判区、接待区分离的“四区”分离制,在庭审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构建一条“隔离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滋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立案庭统一立案实施审判流程管理,同时为方便当事人,立案途径应多元化,提供由立案大厅柜台式立案、传真立案、广域网远程立案、书信立案、国际互联网络立案、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选择立案方式。当事人到院机关立案,立案大厅通过窗口式、一条龙流水线服务,利用可触及电脑,只需轻轻点拨鼠标,使当事人即时可得立案信息。
五、改革一手缴钱,一手立案的方法。这种一站式柜台服务容易使当事人造成法院收钱就得办事的心态,不利于法官与当事人的必要交流。法官接触当事人具有适当性和必然性,因此,应在接待区设置谈话桌椅,由导诉人员指导诉讼,通过设定前置性导诉人员岗位及相对集中的办公区域,有效地处理材料形式审查与立案实质审查的问题,从而切实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
通过“人性化”的大立案改革举措。能使审判法官从以前繁锁的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去钻研法律知识,专心于案件的审判,为造就高、精、尖的“专家型”法官提供良好的培植土壤,为打造精品案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大立案工作体制,可以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立案、排期、开庭、裁判、归档等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并借助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使审判资源最大化的利用,降低诉讼成本,形成以大立案工作为龙头的快速度、强监督的审判流程管理模式,使立案工作成为审判流程管理中心、诉讼材料流转中心、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有效缓解我院人员少案件多、审判流程不规范等现象。大立案工作模式,可改变可能出现的当事人挑选法官等情况,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扩大监督范围和渠道,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建立一道隔离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