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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发布时间:2005-04-12 09:01:41


    4月8日上午,济源中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王卫民院长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自己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目标和责任。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新奇主持了大会。院长王卫民和纪检组长李发祥分别讲了话。

    李发祥组长说,每个同志都要认识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需要,也是纯洁我们干部队伍、维护法院形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希望每个同志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作风上务实、办案上公正,为法微增誉添彩。

    王卫民院长在讲话中说,责任书的签订不能仅认为是形式,主要是要看到形式背后的责任,要着重在抓落实和树形象上下功夫。全体干警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全面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杜绝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他强调,各级各部门和每个干警都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倡导工作讲质量、办事讲效率、干事讲奉献、说话讲文明、廉洁讲自律的好风尚,全面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会后,每个干警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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