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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心生怨恨 电击杀人入监牢

  发布时间:2005-04-12 17:06:50


    日前,用自制的升压变压器杀害他人的马某,被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至此,这起因送货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尘挨落定。

    被告人马某因送货对王某父子不满。2001年8月,马某决定对王家进行报复。8月17日凌晨5时许,马某携带自制的输出电压高达2.03KV的小型升压变压器进入王家院内,将变压器接在王家电灯电源上。凌晨,王妻刘某抱儿子到厨房冲水,马某持自认为已接通电源的两根缠有电线的木棒夹在刘的脖子上,刘拼命挣脱后,马又持棒追打,刘跌倒后挣扎站起,与马搏斗并大声呼救,马某惊慌逃窜。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采用电击手段意图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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