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双节”期间社会稳定,1月28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将故意杀人犯闫跟上、绑架犯毕随安、李中平等3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被害人王小雷与本村妇女陈桂香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陈桂香同时与被告人闫跟上也保持着不正当两性关系。闫跟上为达到单独与陈桂香保持两性关系的目的,2003年7月19日夜11时许,闫跟上携带铁锤、矿灯翻墙进入王小雷经营的塑料加工厂,趁王熟睡之机,用铁锤朝王的头顶部砸了一下,又朝王的右颞部砸了两下,致王当场死亡。后点燃室内的废旧塑料袋焚尸灭迹。
毕随安、李中平预谋后,去年6月25日,李中平给李金志打电话,以定做家具为由约李金志出来,在市电业局见面后,李中平将李金志骗到其弟的新房内,毕随安随后赶到。两人佯装与李金志谈论价格,18时许,毕随安用衬衣猛然勒住被害人的脖子,李中平双手扼住李金志的脖颈将其扑倒在地,李金志失去反抗能力后,两人将其抬上三楼,继续用衬衣勒紧李金志的脖子,恐其不死,又用棕绳勒住李的脖子吊在墙上,掏走死者的小灵通话机和2060元现金。当天夜里用三轮摩托车将尸体拉到西留养村西边的机井旁,绑上石头投入井里。之后两人商议由李中平到外地给李金志家打电话勒索钱财,李中平到深圳市给李家打电话索要现金20万元,因案发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