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济源中院召开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济源中院全体干警和市法院党组成员参加了大会。济源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新奇主持了会议。
会上,济源中院副院长陈长青宣读了济源中院《关于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万金生副院长宣读了济源中院印发的《全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王卫民院长作了动员讲话。
王卫民院长对搞好专项整改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大家一定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是司法机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客观需要,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根本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要继续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的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岗位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执行环节,认真加以整改。要重点从涉诉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查找问题,从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审判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案件不超审限和随意拖延;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责任目标明确、奖惩分明的制度规范。四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或工作方案,确保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