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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学习型人民法官,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5-06-06 16:41:34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战略思想,为培养学习型法官,构建学习型法院,大兴学习之风,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更好的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促进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今年我院要在围绕实施“五项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争当学习型人民法官,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争当学习型法官、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实质内涵

    学习型法院是在学习型社会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科学概念。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向学习化社会前进”的目标。1994年和1997年召开的两次世界终身学习会议,提出“终身学习是二十一世纪的生存概念”的思想。在党的十六大上江泽民同志正式发出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号召。2002年1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坚持把学习作为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不断加强,不断推进,努力使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我院积极开展“争当学习型人民法官,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活动,正是为了不断创新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以学习应对挑战,以学习增长才干,以学习凝聚智慧,以学习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终身学习和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争当学习型人民法官,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机关的重要部分,加强学习是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和必由之路,是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实现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法院文化的完善发展的有力保障,对于进一步提高干警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增强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实现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目标,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根本要求,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出发点,全面提高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改进学习,深化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目标和任务

    争当学习型人民法官,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在全院营造“人人是学习的主人,处处是学习的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的浓厚学习氛围,建成学习型法院,培育一批学习型法官,致力把我院建设成为队伍清正廉洁、司法公正高效、决策科学民主、监督指导有力、作风求真务实、不断开拓创新,党和人民满意的一流审判机关。要把此项活动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密切结合起来,要把建设学习型法院与实施“五项工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要把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最终达到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创新能力,创新工作机制,要使中院每个法官都能勤于学习、实践,善于学习、实践,做到学以致用,从而为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在中院队伍建设上迈出新步伐,要构建起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

    三是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全市大局。要通过加强对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的学习,提高每个法官的执法水平,坚持公正司法,并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服务全市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研究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

    四是坚持执法为民、转变工作作风。要始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上,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的司法社会公信力,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心所在。要时时刻刻注重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切实解决好每个干警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加强廉洁自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活动内容和方法

    (一)学习内容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思想上得到新解放,在实践上进行新探索,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2、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全体法院干警,时刻忠于职守、公正执法、注重仪表、纪律严明、文明规范、谦虚热情、有理有节,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与良好形象。

    3、加强法学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富有鲜明时代精神的的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以及与司法审判、改革创新等有关的新学说、新成果,不断提高法学素养,要加强对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综合知识学习,提高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

    4、加强工作技能知识学习。后勤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行政管理知识、党务工作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并成为行家里手,熟悉了解审判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方法措施

    1、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不动摇,并采取全院集中学习、各部门学习、各党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2、实行班后半小时学习制度,每天下午下班后半小时全体干警进行自学。

    3、要求干警人人制定自学计划,坚持做到日读一文,周写一篇,月览一本。政治部门要对学习情况实行一季一评、一季一考制度。

    4、每年确定一个月为读书月,并适时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

    5、实行学习展示制度,定期将干警推荐的好书(文章)、读书心得等以简报形式印发。

    6、继续加大培训、培养的力度。一是进行业务培训,采取组织法官到先进地区取经,请专家、教授前来讲学、组织业务骨干备课讲课等多种措施,开展前沿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以报销学费等办法鼓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研究生等高学历进修,开展高层次培训。对于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修,在时间上保证,经济上支持,政治上关心,保证大家潜心学习,提高素质。

    7、继续深入开展“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8、完善案件评查监督制度,建立“审判质量档案”。以此激发审判人员参与打造“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

    9、进一步鼓励调研。建立有效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和审判理论、审判业务研讨活动,评选优秀论文,交流审判经验,从而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素养。并通过出版刊物、开辟调研栏目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增进相互之间的交流、探讨。

    10、加大图书资料建设投入力度,为各部门配备“法庭书架”,订阅业务报纸,在各部门张贴悬挂名人名言、法治名言等书画作品,丰富法官的业余生活,积极构建良好的法官学习环境,促进法官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

    11、加快局域网建设,尽快实现办公自动化,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开展网上办公、学习交流。

    12、成立法官论坛和法官夜校等学习组织,为全体干警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浓厚的学习氛围。

    13、经常性地举办司法礼仪学习培训,使全体法官队伍熟练掌握丰富的司法礼仪知识,并制定实施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全体法官逐步从制度约束到自觉遵守司法礼仪。

    14、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业务知识竞赛、业务知识测试,计算机操作培训、法警比武、书记员技能比赛等各个序列的岗位大练兵活动。

    15、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形势教育等。

    六、要求

    一、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院党组将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和组织有关的学习工作,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与各自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迅速掀起活动高潮,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让每个干警从过去的“要我学”,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学”,由过去的少数人学,转变为人人学。

    三、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争当学习型人民法官,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活动关键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否带头。要将此项活动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带领干警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每位干警建立学习档案,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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