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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09:15:24



 

2025)豫96破1

 

本院根据杨飞的申请,于202557日裁定受理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审理。

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办公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汤帝南路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济源市人民法院对面);管理人负责人:李海伟,联系电话:0391-6669110、138*****;邮编:4590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5611日上午9:00用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

 

 

承办法官:段雪芳

联系电话:0391-55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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