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件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91-5566053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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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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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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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
(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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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案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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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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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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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96执恢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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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盈佳生物饮品有限公司、杨赟、济源市华龙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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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德鑫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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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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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土地评估费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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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小丽0391-55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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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