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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济源中院向社会公布济源两级法院执行局终本续管相关负责人员联系方式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济源中院召开第三十七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动员会 ·济源中院“法”润青春礼: 共赴韶华之约,同筑成长之基 ·温情执行破困局,司法为民获赞誉 ·济源中院组织召开两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 ·抓专题培训 促提质增效 ·绿意植心间,共赴春光约 ·巾帼绽芳华:女法官们的春日活力之旅 ·济源中院干警开展“保障妇女权益 促进社会进步”普法宣传活动 ·2025年济源两级法院工作会议召开 ·济源中院召开2024年度工作述职暨民主测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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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下简称“终本”)案件后续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终本案件续管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济源两级法院执行局终本续管相关负责人员联系方式 法院 负责人 手机号码 济源中院 薛亚楠 18790006299 济源市法院 曹英涛 13782888169 终本续管是指法院在执行案件“终本”后,继续对案件进行管理的制度。终本续管团队的职责如下: 1、案件终本后需继续采取查封、冻结以及划扣财产措施; 2、案件终本后需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3、案件终本后依法需解除限高、失信; 4、案件终本后,根据案件需要以及当事人申请制作解除查封冻结裁定; 5、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财产线索进行核实、登记并回复,并按照相关规定恢复执行; 6、其他续管事项。 感谢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始终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原则,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2日
· (2025)豫96破1号 本院根据杨飞的申请,于2025年5月7日裁定受理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为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审理。 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办公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汤帝南路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济源市人民法院对面);管理人负责人:李海伟,联系电话:0391-6669110、13838919200;邮编:4590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济源市隆亨基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采用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承办法官:段雪芳 联系电话:0391-5566010
· 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附件1.2025年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2.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根据市营商办要求,对涉企案件全流程管控,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现将两级法院2024年1-3月份执行合同用时及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同类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3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740件(旧存395件,新收2345件),审结1971件,结案率71.93%,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71.92%和75.81%。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216件(旧存25件,新收191件),审结175件,结案率81.01%,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67.71%和65.54%。 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321件(旧存33件,新收288件),审结242件,结案率75.38%,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8.43%和9.31%。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32件(旧存4件,新收28件),审结29件,结案率90.62%,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10.03%和10.86%。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1971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186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37%,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115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58.6%。 基层法院审结的242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23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69%,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15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63.22%。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5.39%,较2024年1-2月(84.75%)上升0.64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43%,较2024年1-2月(80.15%)上升8.28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53%,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29%,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4%。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647件,调解率为30.15%。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618件,调解率为31.35%,中院二审调解案件29件,调解率为16.57%。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89件,调解率为32.84%。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83件,调解率为34.3%,中院二审调解案件6件,调解率为20.69%。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天,较2024年1-2月(238.01天)增加19.1天。 买卖合同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14.96天,较2024年1-2月(194.85天)减少5.33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与1-2月(0天)一致,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9.53天,较1-2月(27.6天)增长1.93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3.67天,较1-2月(22.83天)增长0.84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7天,较2024年1-2月(28.56天)缩短1.56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8.43,较2024年1-2月(31.64天)缩短3.21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2.42天,较1-2月(35.02天)增长7.4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0.96天,较1-2月(29.05天)增长11.91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55.72天,较2024年1-2月(149.48天)增加6.24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16.5天,较2024年1-2月(117.12天)增加32.6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65.2天,较2024年1-2月(51.39天)增加13.81天。 买卖合同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66.81天,较2024年1-2月(42.76天)增加24.05天。 三、涉企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3月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2259件,其中旧存362件,新收1897件,已结1528件,未结731件,结案率67.64%。 其中中院受理涉企案件228件,其中旧存33件,新收195件,已结180件,未结48件,结案率78.94%。 基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2031件,其中旧存329件,新收1702件,已结1348件,未结683件,结案率66.37%。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1162件涉企一审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109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15%,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538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6.3%。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涉企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5.53%。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89%,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5.56%,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3%。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调解结案347件,调解率为22.71%。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325件,调解率为24.11%,中院二审调解案件22件,调解率为12.22%。 四、涉企案件用时情况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6.44天,比1-2月(35.45天)增长0.99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涉企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9.05天,比1-2月(28.94天)增长0.11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2.17天,比1-2月(34.54天)增长7.63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根据市营商办要求,对涉企案件全流程管控,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现将两级法院2024年1-2月份执行合同用时及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同类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2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053件(旧存395件,新收1658件),审结1095件,结案率53.33%,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74.22%和76.79%。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192件(旧存25件,新收167件),审结97件,结案率50.52%,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67.61%和65.54%。 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227件(旧存33件,新收194件),审结136件,结案率59.91%,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8.68%和9.54%。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31件(旧存4件,新收27件),审结19件,结案率61.29%,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10.93%和12.84%。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1095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103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16%,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65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59.82%。 基层法院审结的136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13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6.32%,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86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63.24%。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4.75%,较2024年1月(82.7%)上升2.05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0.15%。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41%,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94%,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54%。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378件,调解率为31.71%。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354件,调解率为32.33%,中院二审调解案件24件,调解率为24.74%。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50件,调解率为32.26%。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44件,调解率为32.35%,中院二审调解案件6件,调解率为31.58%。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38.01天,较2024年1月(220.18天)增加17.83天。 买卖合同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194.85天,较2024年1月(200.18天)减少5.33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与1月(0天)一致,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7.6天,较1月(27.75天)缩短0.15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2.83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8.56天,较2024年1月(29.55天)缩短0.99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31.64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5.02天,较1月(38.1天)缩短3.08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9.05天,较1月(35.02天)缩短5.97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49.48天,较2024年1月(135.01天)增加14.47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17.12天,较2024年1月(84.52天)增加32.6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51.39天,较2024年1月(45.92天)增加5.47天。 买卖合同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42.76天,较2024年1月(28.07天)增加14.69天。 三、涉企案件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4年1-2月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1746件,其中旧存362件,新收1384件,已结831件,未结915件,结案率47.59%。 其中中院受理涉企案件202件,其中旧存33件,新收169件,已结105件,未结97件,结案率51.98%。 基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1544件,其中旧存329件,新收1215件,已结726件,未结818件,结案率47.02%。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617件涉企一审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56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06%,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276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4.73%。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涉企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6.72%。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44%,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4.29%,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04%。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调解结案190件,调解率为22.86%。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173件,调解率为23.83%,中院二审调解案件17件,调解率为16.19%。 四、涉企案件用时情况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5.45天,比1月(38.43天)缩短2.98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涉企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8.94天,比1月(30.05天)缩短1.11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涉企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4.54天,比1月(37.57天)缩短3.03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 2024年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附件: 1、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表 2、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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